原本很普通的代农家少女,为了抗击外来势力的侵略,女扮男装,走上前线,艰苦征战,战争结束后载誉返回故里。面对理应属于她的荣华富贵,丝毫不为所动,谢绝了皇帝的一切奖掖,复归平静的农家生活。这就是花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在中国流传很广。
这位颇具传奇色彩的巾帼英雄,深受人们的喜爱和推崇,甚至把她的名字作为一面旗帜,召唤一代又一代的女子为国建功立业,创造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可是,如果看看花木兰的身世和生平,却有许多模糊不清的地方。
比如;她生活在哪个朝代?家居何地?最后结局怎样?长期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晋宋之际的学者何承天认为花木兰姓木,是古代端木氏之后。但河北完县本兰庙中的石碑中却明确记载:“神姓魏,字木兰。”此碑立于元至顺三年(公元1332年)四月四日,是目前发现最早记载花木兰事迹的碑刻。
明人朱国帧《涌幢小品》清代《孝烈将军柯辨误正名记》《孝烈将军祠像辨正记》、《归德府志》、《完县志》等文献资料中,都附合了花木兰姓魏之说。《毫州志》也说木兰:“一名花孤,姓魏氏。”此外,像《江南通志》等史料中也持这一说法。如果说这些记载都出于野史笔记或方志、碑文,可信程度并不很高,《大清一统志》这样的史料算是够严肃的了。在其卷一二九中也有“木兰,魏氏女”的文字。看来木兰姓魏并不姓木,正确的姓名应该是魏木兰了。
花木兰的叫法又从何而来呢?
据清代刘桂年《三十二兰室诗钞》载:元朝末年,有人在定州(今属河北省)城东一里处为花木兰建了祠碑,该碑文说木兰姓魏,名木栾,“栾”、“兰”音近,渐渐地讹为“木兰”了。还有资料说木兰的乳名叫做花孤,她又是美如鲜花的女子,把乳名和正式名字合为一处,故俗称为花木兰了。
如安徽毫州、山东任城、陕西延安、湖北黄陂、河北魏郡、河南商斤等,都称本地为木兰故里。但能经得起查考的却不多。《亳州志》说木兰为“毫州东魏村人”,并有“烈祠旧在东关外”。东魏村的后面至今尚有一个很大的孤堆,当地人叫它“魏孤堆”,说是花木兰的坟墓。
河北完县的方志中,也说木兰是毫州人。如姚奎《木兰歌》引文写道:“又考杂记,孝女,毫州人”;明代完县知县何出光《木兰柯赛神曲》引文也说:“将军毫州人,魏氏女。“明代的朱国帧也认为木兰是毫州人。《大清一统志》关于花木兰籍贯的记载与《毫州志》相同,称她是“谍郡城东魏村人。”可是在《归德府志》中,则说花木兰是今河南虞城县南营郭北魏庄人。
如果依照大多数的说法和权威资料认定,花木兰应为安徽毫州人。但据实地考查,《归德府志》的记载似乎更确切些。
刘桂年《三十二兰室诗钞》说,花木兰若为毫州人,严格地说并不确切,因为照《尚书》记载,古代有三处毫地:西毫在今河南偃师,南毫在今河南商丘,东毫在今山东曹州南与商丘接界处。
花木兰的籍贯为哪个毫地,让人费猜。从刘桂年的记载看,花木兰不是商丘(即古代的归德)人就是鲁西南人,而不是安徽毫州人。
从《毫州志》看,“汉晋诸儒从无以谯为毫之说,后周始改为毫,亦遥取商丘之毫为名称尔。”应该注意的是,在河南虞城县南营郭北魏庄的花木兰故居,遗有花木兰祠和石碑两通。
花木兰祠,始建于唐北宋末年毁于兵祸,
金代泰和年间(公元1201-1208年)进行修复。元代元统二年(公元1334年)又加以扩建,祠宇占地面积十五亩,有三个院落,房屋一百多间,围墙内外,植有近百株唐槐宋柏,规模很是恢宏壮观。
至清嘉庆十一年(公元1807年),僧人坚让、坚科及其徒众又募资修词立碑,并重塑了花木兰戎装坐像和她少年时代的全家像,可惜这些建筑和神像,大部分毁于后来的战火,只有两通木兰祠碑完好地保留了下来。
一为元代《孝烈将军祠像辨正记》碑,
碑文落款为元统二年。原有遮护碑楼,楼顶轿形,尖顶四脊,合瓦挑角,多层封檐,前后圆门,典雅别致,为元代石刻精品。
二为清代《孝烈将军祠辨误正名记》碑,方形底座,盘龙碑额,篆书“万古题名”,雕工也很精致。这两通碑的内容,都是考查辨正花木兰祠、像及其所处时代等。
据方志记载,此地自唐代就有纪念花木兰的活动,每年农历四月初八为木兰祭祀日,仪式隆重而热烈,渐渐沿袭成为盛大的庙会。
不论从祠宇、碑刻还是民间习俗看,河南虞城县当为花木兰的故里。
唐代李冗在《独异志》中说:“古有女木兰者,代其父从征,身备戎装,凡十三年,同伙之卒不知其是女儿。”唐代人称木兰为古人,可见其年代已很久远。《独异志》的内容是按时代的先后顺序排列的,李冗在该书中把木兰置于汉代人物之中,所以把她称为古人。
与李冗的认识相同,河北完县木兰庙碑也说她是汉朝人:“汉文帝时,单于侵境,大括天下民以彻,神父当行成,父极痛无一男子可代已者,哀叹良久,竟行。”
何出光的《木兰祠赛神曲》序文写得更详细:“汉文帝时,单于寇边,帝亲征,大括民兵,造可空国。将军以父老,不任授甲,身伪丈夫子以行。”这一记载也认为木兰是汉代人氏。而《亳州志》、《归德府志》等则又说她是隋唐人。
花木兰究竟是哪个朝代的人?史料记载甚少,而广为流传的《木兰诗》自然就成了一个重要凭据。按照习惯说法,《木兰诗》最早见于南朝,可见花木兰生活的年代至少不会晚于南北朝。
但是,问题并不这么简单,因为所凭藉的这篇《木兰诗》究竟产生于什么时代,自古以来也是个问题。
根据北宋学者郭茂倩《乐府诗集》所引《古今乐录》来看,上面列有《木兰诗》的篇目。而《古今乐录》在《隋书·经籍志》、《旧唐书》、《新唐书》等正史中,都说这是陈沙门智匠撰,可见《木兰诗》应作于萧梁之前,后来,又有人论证它为北朝乐府民歌,这样看来花木兰当为南北朝人。
也有人认为《木兰诗》并非南北朝时期的作品,而是成于隋末或唐初。《文学遗产》增刊第十四辑载有齐天举先生的文章,
他从《木兰诗》中所反映的名物制度、风俗习惯、语言风格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察。
比如:诗中自市鞍马的情节,是一种寓兵于农的府兵制度。据《新唐书·兵志》记载,府兵制“备于隋,唐兴因之。”可见花木兰从军之时不会早于隋唐。
又如,《木兰诗》中的“兵帖”、“明堂”、“策勋”、“大儿”、“爷娘”等名物制度和习惯用语等,都明显带有隋唐时期的遗迹。特别是花木兰征战归来后,有“对镜贴花黄”的描写,这一极具时代特点的装束,起源于北周。据《通鉴·陈纪》载,周宣帝宇文斌“禁天下妇人不得施粉黛;自非宫人,皆黄眉墨妆。”据此可知,花木兰告别军旅生活的时间不会早于北周宣帝末年(公元579年),因为从这以后,文人歌咏中才有对这种时装的描写。
还有人认为,花木兰生活的年代是在北魏。其根据是元魏神鹿二年(公元429年),曾经北伐蠕蠕,史书上又有“出东道向黑山”的记载,认为与《木兰诗》中的“黑山”是同一个地方。
其实这也经不住推敲。因为这次战争的时间很短,时隔五年,到延和三年(公元434年)北魏即与蠕蠕和亲,以后很长时间没有发生战争,显然与《木兰诗》中“壮士十年归”、“同行十二载”等说法不合。
如果把花木兰的故事背景放在隋唐之际考察,却比较符合实际。
从《隋书·西突厥传》记载看,突厥一国分为二可汗:一为启民可汗,一为处罗可汗,他们自相仇敌,岁岁交兵不断,残酷厮杀有数十年时间。后来,二部均无力支持天下,全都归附于隋朝,隋也介人过他们的战争,曾经大量征招兵丁,花木兰极有可能就在其中。
另外,在北部中国很长一段时间里,政治制度难以一朝划一,“天子”与“可汗”混称,胡俗与汉制掺杂,《木兰诗》中涉及到的典制、名物及风俗习惯等,较为符合隋唐之际的环境和背景。因此,《大清一统志》说:“隋恭帝时募兵戍北方;木兰以父当往而老赢,弟妹俱稚,即市鞍马,请于父代成,历十一年,人不知为女子……。”与以上说法大致相同的还有《江南通志》等,认为花木兰的生活时代应在隋唐之际。
总之,有关花木兰的故事在各地传说甚多,有些还带有浓厚的神话色彩或迷信成分,应该说多数不大可信。
河北完县木兰庙的碑文含含糊糊地说到了这个问题:
“汉世尝作《木兰词》,阐扬于前,唐杜牧之,亦歌其事,发挥于后……司马迁作《史记》而混其实,班孟坚撰《汉书》亦乏其传。自唐始赠哮烈将军”。
是不是花木兰在当时的名声不大?看来不是,否则皇帝不会封其为尚书之职,至少算得上出名的战斗英雄。司马迁和班固连这种巾帼豪杰都不知晓,真有点令人不可思议。
是不是花木兰不够入选史书的资格?看看中国的二十四史就能一目了然。其中除了皇后、妃嫔和公主这些具有特殊身份的女性之外,标明姓氏的女子共计九百零一人。
在这些女子的记载中,有些是重复的。如《北史》中的冯宝妻洗氏等十六人,都重见于《隋书》,所以一部《二十四史》中,所载女性人数实际为八百三十九人。
在这些名垂青史的女性中,有富甲天下的巴寡妇清,有文采盖世的女才子蔡文姬、李清照,也有女将军秦良玉、梁红玉等。平心而论,花木兰的功绩和知名度并不逊色于这些女子,为何会把她遗忘呢
如果单纯用史学家男尊女卑的思想解释,或一时疏忽大意而漏记,显然都是说不通的。
某些方志透露出了其中的奥秘:原来,花木兰从战场凯旋后,隋炀帝听说了她的事迹,遂生眷恋之感,欲纳官中为妃,木兰誓死不从,并拒绝了他的一切赏赐,甚至连尚书郎的乌纱帽也摆手不要,愤而回归故里。此事在朝野上下闹得沸沸扬扬,隋炀帝十分恼火,却也不便随意处置这位立有大功的女子,只好随她去了。因为这件事情有失皇帝的脸面,史家们个个装聋作哑,其他人也不敢用文字记叙,花木兰的名字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为人知,所以她也就无缘进入正史。
这种说法恐怕没有几个人相信。翻遍中国历代帝王后宫的历史,能上战场的后妃要数殷高宗(武丁)的妻子妇好,此外没有几个帝王要选女将军充塞后宫,隋场帝就是有些性变态,大概也不会莽撞至此。这种说法只是一种善意的巧饰,实在冤枉了那些修史的笔杆子们。
虽然正史中不见其名,但花木兰的故事在我国源远流长,影响很大,人们爱这位巾帼英雄在抗击外来侵略中的献身精神,不管专家学者们对以上问题持什么态度,这丝毫不影响花木兰的光辉形象,她将永远定格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里!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