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法国思想家。1689年 1月18日生于波尔多附近的贵族家庭,逝世于1755年 2月10日。原名沙尔·德·塞孔德。1716年承袭他伯父的爵位和产业,成为孟德斯鸠男爵,并成为他伯父的波尔多议会兼法院主席的职务的继任者。
若干年后把这个公职转卖给别人,孟德斯鸠与伏尔泰、卢梭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他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促使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理解。
孟德斯鸠学识广博,思想深邃,擅长社会政治理论尤其是关于分权和法制的学说,对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巨大深刻的影响。他关于十恶的论述,切中时弊要害,对人性恶的认识无比深刻,要遏制这样的恶,尤其是掌握权力者的恶,不能只靠人的自觉,必须有一套可靠可行的制度。
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立法、行政、司法”的现代分权结构,且相互制衡。孟德斯鸠把政体分为三种:君主、共和、专制。不同政体不仅有着特定的法律,且有属于使该政体运行的人类情感:君主政体需要荣誉,共和政体需要品德,专制政体则仰赖恐怖。他关于十恶的论述,切中时弊要害,令人信服并不由得反观自身。“没有人性的政治、没有思想的崇拜、没有人文的科学、没有道德的商业、没有良知的知识、没有真实的历史、没有独立的精神、没有自由的幸福、没有劳动的富裕、没有制约的权力。
17世纪末18世纪初,法国封建贵族依仗采邑地租,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靠近大城市的贵族,在当地手工业和商业蓬勃发展的影响下,也开始插手于工商业,谋求发财致富。孟德斯鸠曾经经营酿造葡萄酒和出口贸易。这些或多或少地资产阶级化的封建贵族,由于经济条件和生活条件的改变,渐渐不满意君主集权的封建统治,开始发表革新的政治见解。孟德斯鸠之所以成为法国启蒙运动先驱者,是有其特定的社会原因的。
1708到1714年,孟德斯鸠专门研究法律,常去巴黎居住,目睹“太阳王”路易十四晚年朝政混乱、纪纲不振的衰败现象。年仅五岁的路易十五接位,由母后摄政(1715~1723),也没有减轻法国社会动荡不安的景况。孟德斯鸠把他在巴黎所见所闻的不合理现象逐日记录,积稿10年,整理成《波斯人信札》(1721)。这是一部通过文学形象表达的政论,它揭发和批判法国封建朝廷和社会生活方面的种种弊端。
作者假托两个波斯贵族人士到法国游历,从局外人的角度观察法国社会。他们发现法国人熟视无睹的许多荒唐腐败的现象,用波斯人口吻,写成冷嘲热讽、嘻笑怒骂的绝妙文章。《波斯人信札》不但思想内容在当时有进步意义,它的清新明快的散文风格,对法国文学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用犀利的文笔抨击腐朽。他又是一生的学者,孜孜不倦探索着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中的现实问题,为后人留下诸多有价值的文献资料和思想。在他的作品中,全面又系统的诉说自己的哲学观,在经济、法律、历史等观点上也非常卓著。他不仅批判封建专制及压迫和摧残的种种罪恶,体现出他极其丰富的人权思想。
孟德斯鸠后半生研究政治革新问题。他博览群书,游历欧洲各地,访察人情风俗和政治法律,历时20年,写成《论法的精神》(1748)。在这部著作中,孟德斯鸠认为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是比较好的政治制度,三权分立可以保障政治清明。他于1734年发表的《罗马盛衰根由考》,原是《论法的精神》中的一卷,是他提前发表的。大多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当然,不排除赠予,而赠予只限于前人生前的自主意愿;而靠掠夺他人劳动成果富裕起来的现象占据主导地位时,人类社会就远离了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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