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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熙安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1500元

发布时间:2024-01-13 03:12:59

(原标题:西藏熙安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1500元)

金融界2023年2月16日消息,西藏熙安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因丢失发票,被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柳梧新区税务分局罚款1500元。

据公告内容,西藏熙安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丢失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因此被处以罚款。

西藏熙安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构成了发票违法行为。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柳梧新区税务分局依法进行了处罚,对其进行了罚款1500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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