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收监管警示,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12月15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对潍坊滨城投资开发(以下简称发行人)进行了监管警示。原因是该公司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行为。
具体来说,发行人存在两大违规行为。首先,发行人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况。2022年11月12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以下简称高斯贝尔)发生4,000万元贷款逾期,2023年1月6日,高斯贝尔逾期贷款本息全部归还结清,但发行人直至2023年1月17日才披露逾期结清公告。其次,发行人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相关冻结事项。2023年5月至8月期间,发行人存在5起达到披露标准的未决诉讼及相关冻结事项,但发行人直至2023年9月15日才披露临时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交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交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对潍坊滨城投资开发予以监管警示。
潍坊滨城投资开发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交所业务规则,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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