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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辉兴铭驰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发布时间:2024-01-13 01:13:10

(原标题:寿宁县辉兴铭驰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金融界2024年1月11日消息,寿宁县辉兴铭驰运输有限公司因使用擅自改装的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被九江市交通运输局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寿宁县辉兴铭驰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擅自改装的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违反了《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寿宁县辉兴铭驰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0年版)》第四章序号6一般违法程序,构成了使用擅自改装的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违规行为。对此,九江市交通运输局依法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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