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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大幅下降,最高法:“公开”与“公布”不能划等号

发布时间:2023-12-23 11:26:49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22日表示,从未“叫停”过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率减少系“针对性整改措施”和“优化”,“现在对外公开的裁判文书网会继续发挥应有作用”。

近年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文书数量呈大幅下降趋势,这一现象引发多方关注。(详见: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命运待定”,专家疾呼避免“因噎废食”;壹快评︱有利于司法公开公正的举措都应该坚持 )

“自2021年以来,优化裁判文书公开机制的工作一直在有序开展,但从未‘叫停’过文书上网。” 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22日就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该部门负责人强调说,“公开”与“公布”不能划等号,司法公开并不意味着所有司法信息都要在互联网上发布。按照宪法和法律,庭审依法公开进行,裁判文书经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就是在践行审判依法公开原则。司法公开既包括在线公开,也包括线下公开;既包括向当事人的公开,也包括向社会公众的公开。

审判公开是各国公认的诉讼原则、司法原则,也承载着我国法治的目标。2013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在四级法院专网内汇聚各类裁判文书。根据当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除四类例外情况,均应在互联网及时公布。

同一年,最高法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对于裁判文书上网,最高法始终坚持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基本精神和“及时、全面、规范”原则。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附带性工作,也不是特定时期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重要的日常工作,一项重要的法院工作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旦生效,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一般均上网公布,并非有典型指导意义的裁判文书才上网,也并非优秀的裁判文书才上网,而是将上网公布作为针对所有生效裁判文书的统一要求固定下来。”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2013年接受媒体专访中这样明确。

但十年来,随着裁判文书网的文书数量增加、社会关注增多,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的飞速发展,如使用效率、权利保护、安全风险等存在的不足屡屡被提出诟病。前述部门负责人说,针对这些问题,从2021年7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按照有关各方的反映、诉求和建议,采取了一些针对性整改措施。

最高法数据显示,通过严格风险筛查、完善公开标准,每年上网文书数量从2020年的1920万件、2021年的1490万件降至2022年的1040万件。2023年1月至今,上网文书数量为511万件。

对于近三年裁判文书公开率下降的现象,最高法上述部门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对不同形式、不同对象的公开,法律有着不同要求。尤其是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出台后,对司法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一方面要“充分满足当事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另一方面,要“防止公民的正当权益、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公共利益因不当公开受到不利影响”。

接下来裁判文书会继续上网公开,优化工作也将持续。该部门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现在对外公开的裁判文书网会继续发挥应有作用,同时,裁判文书上网的标准也需要优化、机制还需要规范,相关工作将按照严格依法、稳慎适当、依法监管的原则持续推进。

工作重点有三:其一,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民事、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公众可以查阅生效裁判文书,但并未要求生效文书必须在同一网络平台上集中公开;

其二,坚持稳慎适当原则。各级人民法院仍将定期在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同时会更加稳慎地协调兼顾好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与保护数据、信息安全及个人隐私的关系,更加充分地发挥好案例、好文书的作用;

其三,坚持依法监管原则。最高法将加强监管,对相关商业机构不当使用裁判文书数据的行为进行约谈,引导督促其依法、合规使用数据。

为了更好落实下一步工作中“充分地发挥好案例、好文书的作用”,有针对性解决裁判文书网使用不便、检索不准、标准不一等问题,最高法于2023年7月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迄今,人民法院案例库已收录2000余件参考案例。

前述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与之前将裁判文书“上传了事、简单累加”的公开方式相比,案例库将收录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可的权威案例,未来将成为裁判文书网在应用和效能上的“升级版”。二者是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的关系,并不是要以库代网、此开彼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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