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贸和外贸连接生产消费、联通国内国外市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当前稳增长、稳就业以及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从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等5方面提出18条措施,力求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堵点。
12月18日,国新办举行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我们对内外贸一体化的理解,是要坚持“一体化”发展,帮助企业“两条腿”走路。既要开拓国内市场,也要开拓国际市场,既鼓励外贸企业转内销,也鼓励内贸企业做外贸。内外贸一体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是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搭建共性平台、优化公共服务,提升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的发展能力,让企业可以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间顺滑切换。
企业内外贸一体化仍需过“四关”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具有重要作用。
天风证券认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有助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进而推动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中国和海外经济主体的经济周期并完全不同步。通过鼓励企业共同利用好国内外市场,能够有效扩展企业销售渠道,降低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
盛秋平提到,越来越多企业认识到,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是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应对市场风险、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手段。但与此同时,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切换时还面临一些障碍,存在“重外轻内”等问题,企业内外贸一体化仍需过“四关”:资金关、标准关、渠道关、监管关,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还有待提升。
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日前在公开演讲中表示,中国已经进入了内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双循环的状态,要努力促进中国的内外贸一体化,形成有利于内循环外循环一体化的规则规制标准和管理体系。
“什么时候让我们任何一个企业搞内循环和搞外循环,想着内循环就内循环,想着外循环就外循环,情势有利于内循环就内循环,情势有利于外循环就干外循环,形成内外贸企业任何时候的自由选择?”黄奇帆表示,中国目前内外贸还是两个队伍、两个体系、两种规则、两种准入。这也是为什么“十四五”规划提出,要让中国的内贸和外贸一体化,实现一条生产线上同线同质同标。同样的产品无论出口还是内销,税收规则、市场准入规则、检验检测的标准规则都要一体化。这件事如今仍然存在比较大的问题,也是我国要部署的重大任务。
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到2025年,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衔接更加有效,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政府管理服务持续优化,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更加健全,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2022年4月,商务部牵头相关部门组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部际工作机制。同年5月,商务部等14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决定在部分地区率先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随后于当年12月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为试点地区。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周强在发布会上介绍,一年来,商务部等部门指导九个试点地区,紧紧围绕试点目标,明确试点任务,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比如,浙江累计培育六批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827家,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84家,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江苏确定贸易型、生产型、平台型三类175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单位,强化跟踪服务培育。
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
《若干措施》提出5个方面18项举措,更好发挥内外贸一体化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二是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三是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四是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五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标准、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是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面临的难点和堵点。
《若干措施》明确,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林少滨表示,海关将聚焦市场关注和企业需求,继续做好国外技术法规标准,特别是发达国家地区技术法规标准的比对、研究和评议工作,及时将相关成果向出口企业开展宣传和贯彻。同时,深化检验检疫、认证认可国际合作,积极与更多国家开展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国际联网核查,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范围,大力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
无论是内贸企业“走出去”,还是外贸企业“转内销”,都需要一个好的渠道和平台。企业内外贸市场转换难,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好的对接交流渠道平台。
《若干措施》提到,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组织开展外贸优品拓内销系列活动,加强市场对接和推广,鼓励开展集中采购,支持优质外贸产品进电商平台、进商场超市、进商圈步行街、进工厂折扣店、进商品交易市场。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加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及相关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
林少滨表示,海关将在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上下功夫,持续推进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支持市场采购、保税维修等新业态发展,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展会平台的通关保障,帮助企业打响品牌、拓宽渠道,助力企业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白明表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不仅体现在市场一体化,更需要实现体制机制一体化。一方面,我国企业当前在国际市场上发展遇到较大阻力,要加强开拓国内市场,但国内外市场体制机制并不完全一样;另一方面,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制度型开放,制度要与国际标准对接,在此过程中也强调国内外制度的一体化。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金融在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前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金融要更好地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稳外贸、稳外资。
为支持国内外贸易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更好支持跨境贸易发展的通知》《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围绕物资物流保通保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运转、外贸企业稳份额拓市场等内外贸重点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支持举措。
《若干措施》从“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在发布会上介绍,鼓励银行机构在做好押汇保理、票据贴现、订单融资等常态化贸易金融服务基础上,优化整合单项产品,推出集支付结算、融资融信、汇率避险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并通过线上渠道延伸服务触角,更好适应贸易企业资金需求灵活、周转较快的特点。
李明肖表示,支持银行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合理评估企业资质并进行授信,为有订单、有市场、有前景但抵质押能力较弱的市场主体提供支持,更好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普惠金融”“数字金融”的要求。
在提升保险保障能力方面,李明肖表示,支持保险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持续优化承保理赔条件,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推动保险机构延伸服务链条,通过货物运输保险、产品质量保险等,更好覆盖贸易中的潜在风险,帮助企业全力拓展国内外市场。
帮企客致力于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财经资讯,想了解更多行业动态,欢迎关注本站。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