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长三角区域协同开放取得积极进展。今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要求长三角区域积极推进高层次协同开放。
笔者建议,今后以自贸试验区等为“点”、以绿色低碳等重点产业链为“线”,先行先试探索,提升长三角区域开放发展水平“面”,逐步构建形成“点、线、面”的开放发展格局,不断推进长三角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
围绕绿色低碳等重点产业链发展,先行先试探索推进高层次协同开放
1.长三角区域产业分工合作越深入,就越要加快推进高层次协同开放。
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会涉及产业链上相关产品品质标准、制度等。如果产业链上原材料生产、半成品加工制造、成品制造、研发、设计、销售、物流、出口等不同环节分布在不同区域,那么,推进制度型开放,就需要协调产业链上不同区域的相关制度、标准和管理等。
五年来,长三角区域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入产业分工合作。今后,随着长三角区域产业分工合作深入,推进高水平协同开放就尤为重要。推进长三角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不仅要求与产业发展相关的要素在长三角区域能自由便利流动,还要推进产业链所有环节、所有主体、所有区域,按照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标准,实行统一的规则、规制、标准等,打造成长三角的技术、品质等标准。
2.以重点产业链发展为突破口,不断提升协同开放发展水平。
由于每一个产业所涉及的标准、品质要求等不一样,推进高层次协同开放,不可能对所有产业同时发力,只能以重点产业链为突破口。通过对重点产业链在制度型开放上的先行先试,逐步积累经验,增强发展能力,辐射带动长三角高层次协同开放和全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我国当前正在推进绿色发展,建议以绿色低碳产业链发展先行先试,探索推动高层次协同开放。
3.围绕绿色低碳等重点产业链发展之所需,不断提升贸易投资等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在促进贸易自由便利上,2017年7月1日全国海关正式实施通关一体化,长三角区域已经实施通关一体化。至今,海关已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监管合作,优化推广“联动接卸”“协同查验”等监管模式。今后,要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所需要的更加自由便利的通关环境,比如: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展示交易异地监管模式,对真空包装集成电路、平板制造等精密仪器设备,实施长三角跨关区一体化检查作业,等等。
在促进人才自由流动上,日前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沪苏浙一市两省科技外专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实施方案》,实施“一地认定,三地互认”,实行外国高端人才统一互认措施。今后,可针对绿色低碳发展需要,制订出台长三角区域外籍高端人才目录,实行互认措施,探索建立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停居留等相关便利化政策。
4.围绕绿色低碳等重点产业链一体化发展,开展协同开放制度创新。
对标国际高标准要求,从绿色低碳产业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制造、研发、创新、物流、运输等相关环节,探索建立全产业链的统一标准、统一品质、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监管、统一服务、统一信息、统一设施、统一执法尺度。今年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签署《共同推进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先行区绿色认证重点推进领域,构建先行区特色绿色标准认证体系,攻关加快绿色认证评价技术创新,推动绿色认证采信互认与成果应用,执法强化绿色认证跨区域联动监管等。今后可在总结相关实践创新的基础上,在长三角区域探索建立绿色产品认证标准要求,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并建立认证产品溯源机制。
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国家级经开区等开放平台在推动长三角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绿色低碳等重点产业链部分环节,可能会分布在自贸试验区、经开区,为此,就要发挥好这些开放平台的作用,打造形成推动长三角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的着力点。
一是打造长三角区域自贸试验区带动联动创新区发展的格局,不断提升长三角区域开放水平。
作为我国高水平开放平台,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探索形成大量被全国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推进我国高水平开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发挥了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今后,推进长三角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要继续充分发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中的作用,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制,先行先试,加快创新,探索制度型开放的新路径。
在长三角区域自贸试验区中,上海自贸试验区可以充分发挥在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龙头作用,不断带动江苏、浙江、安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制度型开放发展水平。与此同时,通过这些自贸试验区发展带动联动创新区,不断提升长三角区域开放发展水平。近几年,江苏省将国家级开发区、国际合作园区和台港澳合作园区等50多个重点开放平台,纳入了江苏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浙江省已设立了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台州等浙江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安徽自贸试验区也设立了10多个联动创新区。今后,自贸试验区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做强功能,深化与其联动创新区合作,发挥好对联动创新区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加快推动长三角区域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发展。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自贸试验区成立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盟,打造共谋发展、共促创新、共享成果机制,在共建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构筑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等方面,取得了一些制度创新成果。今后,要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自贸试验区联盟作用,推动高水平协同开放。其中的重要抓手就是,深化长三角区域自贸试验区深化产业分工合作,不断推动形成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目前,长三角区域自贸试验区在产业发展上,各有特色,比如: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以“中国芯”“创新药”“智能造”“蓝天梦”“未来车”“数据港”等六大产业为核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两大主导产业和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三大新兴产业,南京片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现代金融等产业;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打造形成油气产业特色;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与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芜湖片区发展形成智慧家电特色。在各自发展特色基础上,寻找合作空间。比如:江苏、浙江、安徽自贸试验区可以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离岸孵化业务,一旦创新孵化出来,就在当地自贸试验区进行产业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则可以为孵化出来的产业化项目提供金融、标准制订等相关服务。这样一来,就能不断深化长三角区域自贸试验区合作。
三是充分发挥经开区在推进长三角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长三角部分国家级经开区探索建设合作区,带动了区域开放发展水平提升。比如:2012年苏州工业园区与滁州市合作建设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中新苏滁开发区已成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对接转移的示范园区。今后要更加充分发挥长三角国家级经开区作用,与长三角其他区域合作建设更多的园区,不断带动长三角开放发展水平提升,为长三角区域高水平协同开放提供有力的支撑。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综合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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