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新加坡之间好消息接连不断。
在7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新方将与中国建立30天互免签证安排的相关问题,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中新进一步加强人文交流,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双方一致同意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目前,两国主管部门正就具体事宜进行密切沟通。中新实现全面互免签证对两国人民来说是一件大好事。中新双方共同期待有关安排早日落地生效。
另据商务部网站消息,近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新加坡贸工部部长颜金勇分别代表中新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进一步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就《议定书》的有关情况进行解读时表示,本次进一步升级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协定,以负面清单模式作出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开放承诺,将为双方投资者和服务提供者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提升贸易投资政策透明度,并进一步拓展新兴领域互利合作。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研究部主任崔凡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次进一步升级后的中新《自由贸易协定》议定书的一大亮点在于其“负面清单”。
他对记者解释道,目前其他自贸协定中,全面的负面清单还未实现,“这是第一个实行全面负面清单,即包括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自贸协定”。
全面升级
2008年10月,中国和新加坡签署自贸协定,2011年7月和2018年11月分别签署修改和升级自贸协定的议定书。2020年12月8日,中新共同宣布启动中新自贸协定进一步升级谈判。
2023年4月,双方宣布实质性完成两国自贸协定进一步升级谈判。此后,双方团队加紧工作,共同完成协定文本法律审核、翻译等后续工作,分别履行了各自国内程序并最终正式签署《议定书》。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本次《议定书》对原自贸协定及有关议定书进行升级,进一步提升双方服务投资自由化的规则水平,并采用负面清单模式作出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承诺。
《议定书》由序言和六个部分文本,以及中新双方的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负面清单组成。其中,六个部分文本分别为跨境服务贸易、投资、电信服务、数字经济合作、其他条款和一般性条款。
服务贸易方面,《议定书》升级了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国内规制等条款,纳入了最惠国待遇、当地存在等义务。投资自由化方面,升级了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条款,纳入了禁止业绩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等高标准义务。投资便利化方面,纳入了争端预防条款。电信服务方面,纳入电信资源分配、电信接入和使用、互联互通、号码携带、转售、网络元素非捆绑等高水平条款。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上述高标准规则的纳入,有利于提升中新两国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规模、质量和水平,为深化两国贸易投资互利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确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议定书》确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升级前,中新双方采取正面清单方式,对正面清单列举的领域承担开放的国际义务,对未列举的领域不作开放承诺。升级后,除负面清单明确列出的禁止或限制性领域外,对方企业可从事其他所有服务贸易和投资活动,享受与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双方不再设置其他任何障碍。通过升级,中新两国之间的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市场准入完成了向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跨跃。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此次《议定书》创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新方承诺对绝大多数制造业领域不设任何限制。在建筑服务、专业工程等领域,新方取消对专业人员持股比例和控制权等方面的限制。新方还在环境保护、海运等多个中方重点关注领域作出了高水平开放承诺,为中资企业进一步开拓新方市场创造了更大机遇。中方根据国内最新开放成果,对制造业领域限制总体“清零”,并在货物运输、陆上石油开采、分销以及医疗等广泛领域作出更开放承诺。
同时,注入更大的开放确定性。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除部分需保留政策灵活性的领域(列于保留及不符措施减让表清单二),双方对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作出了“棘轮”承诺(列于保留及不符措施减让表清单一)。
“棘轮”承诺要求,双方将现行法律法规及限制性措施列入负面清单,未来相关领域如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不能施加更多限制,且如果相关领域新的法律法规作出了更开放的规定,则开放措施自动成为协定约束性承诺的一部分。
可以说,“棘轮”承诺是规则和制度的重要创新,双方通过“棘轮”承诺彼此“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相互提升服务贸易和投资准入的确定性,极大增强两国企业扩大贸易投资往来的信心。
提供更高的政策透明度。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除部分需保留政策灵活性的领域(保留及不符措施减让表清单二),负面清单列出影响双方服务和投资领域的全部限制性措施。双方服务提供者和投资者可在负面清单中获得相关信息,最大程度地解决两国企业对彼此政策措施不熟悉、不了解的痛点,有力提升两国营商环境水平。
“中新双方此次宣布的,是投资和服务包括跨境服务贸易全面实现负面清单。”崔凡对第一财经记者解释道。
此外,拓展新兴互利合作领域。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双方还在《议定书》中推动新兴领域合作。在电信服务方面,双方承诺在频谱、号码分配、使用、转售,公共电信网络接入和互联互通,携号转网等方面给予非歧视待遇,将有力促进两国信息技术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议定书》还为两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互利合作搭建了平台,双方将加强数字经济领域交流对话,深入推进包括电子支付、数字身份、数据流动、单一窗口、智慧城市等在内的新兴领域务实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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