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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个城市争到中央财政普惠金融示范区奖补资金,最高1亿

发布时间:2023-09-27 05:26:56

地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有了结果:86个城市(含区县)入选。

9月26日,财政部公开了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北京东城区、天津滨海新区、上海闵行区、江苏苏州市、浙江宁波、广东深圳、山东青岛等86个地方入选。入选这一示范区,将获得中央财政的奖补资金,资金规模根据区域和绩效有所不同,最低3000万元,最高1亿元。

为了解决小微企业、“三农”等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央激励地方发展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支农支小信贷供给。为此,设立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给予奖补资金支持,改善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发展环境,促进形成普惠金融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按规定,每个省份可以自主确定1~3个示范区,示范区可为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国家级新区。各省份可自主确定以后年度示范区是否重复为同一地区。

与去年相比,今年各省份入选城市有较大变化。比如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等不少省份更换了全新的入选城市。当然也有像天津滨海新区、上海徐汇区、宁波、青岛等再次入选示范区。

按照此前规定,东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入选城市获得中央奖补资金的基准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5000万元。然后乘以三档奖补绩效系数(即1、1.5和2),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部分城市最高可以获得1亿元奖补资金。这对一些欠发达市县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资金。

86个城市能够获得更高的绩效,取决于对普惠型小微企业、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投放力度和利率降幅力度,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力度等。

不久前,财政部修订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作了调整。比如,计划单列市数量从3个扩大至5个,奖补基准标准从统一的3000万元,变为3个计划单列市为2000万元,2个为3000万元。

财政部要求,发挥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地方财政部门加大配套投入,并协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当地监管局加大相关支持,推动财政金融政策形成合力,撬动更多资源投入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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