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不期而至的连绵阴雨,正在让河南及其周边不少种植小麦的农民蒙受损失。
“地里(小麦)都发芽了。”5月30日上午,来自河南省南阳市的黄韬告诉第一财经,他和亲戚一起,在南阳承包了几百亩耕地种植小麦,如今,连日的大雨,已经造成地里90%以上的小麦发芽。
黄韬说,本来这段时间的小麦行情就不是很好,如今一发芽,就更卖不上价了。“(每一斤)过(一)块(钱)是不可能了。”
同样来自南阳市的郭斌也说,自己托管的200多亩地,有50多亩也出现了小麦出牙、发黑的现象。这意味着,自己一亩地至少得亏500块钱。
郭斌说,已经很多年没有遇到这种“烂场雨”了。按照小麦的成长规律,从5月20日开始,南阳的小麦就开始进入成熟期,然后自南往北,小麦会逐步成熟。今年的这场“烂场雨”连绵不断时,正是南阳、信阳、驻马店等地的小麦渐次成熟收割之时,持续的阴雨,导致这些地区的一些麦田出现积水,小麦点片倒伏、发霉,部分地区已出现籽粒萌动和穗发芽现象,当地农民受损颇为严重。
小麦大面积受损,该如何止损?包括黄韬、郭斌等在内的不少农民,均寄望于已经实施多年的农业保险制度。
农业保险主要针对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5月30日,第一财经记者从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下发《关于配合做好2023年小麦保险理赔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省财政厅已安排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全力做好小麦保险理赔。
不过,也有不少农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之前的保险有点像理财产品,不管是否受灾受损都有相对固定的回报,但在定损时又采用“定点采样”,农民的损失并不能得到真实和充分的保障。因此,对于今年这样的灾害,他们具体的保险理赔金额表示担忧。
保险还是理财
来自信阳市的种粮大户黄江说,去年(2022年),自己承包了三百多亩地种植小麦,结果一场大水过来,全淹了。保险公司在最后定损时,赔了12000多块钱。“光包地、种植成本,算下来都已经20多万了。”
同样来自信阳的种粮户李俊也回忆说,2020年时,自己每亩地缴了5.8元的保费,到年底,自己每亩地收到了11.6元的赔偿;到2021年,自己每亩地的保费是7.8元,到年底,自己每亩地收到了15.6元的赔偿。
“基本上是每年我缴了多少保费,到年底,又双倍返给我多少保费。”李俊说,实际上,农业靠天收,这么些年,其中好几个年份,因为涝灾、旱灾,当年大部分庄稼绝收,也有时风调雨顺,庄稼迎来丰收,但无论丰收、歉收,自己每年收到的保费,似乎都没怎么变化过。
而李俊之前一直不知道的是,其向保险公司所缴纳的5.8元、7.8元,并非全部保费,而保险公司真正收到的保费,则分别为29元、39元。
根据《河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中央承担45%、省级承担25%、市县承担10%、农户仅需自缴20%。
一份由李俊提供的理赔报告单显示,2021年,李俊投保的49亩水稻,受损面积为4.9亩,损失率为31.9%;2020年,其投保的49亩水稻,受损面积为4.7亩,损失率为34.2%。而且,不仅是李俊,其他几十位与李俊同村的村民的损失率,也均与李俊一模一样,即2021年31.9%,2020年34.2%。
但李俊却在查看自己的理赔报告单后表示,自己的2020年、2021年理赔数据,与实际状况不符,“2020年是涝灾,我的40多亩水稻,被淹到近乎绝收的就有20多亩,”李俊说,但最终被确定为受损的,却是4.7亩。
不同的村民,不同的地块,为何最终的损失率却全部都是一模一样?随后,记者陪同李俊,找到了这家位于县城的保险公司营业部。该营业部李经理解释称,由于全县的投保农户多,投保面积太大,因此,他们这些年采取的定损模式,基本上都是“定点采样”,然后根据定点采样的数据,确定一个统一的损失率,并最终根据这个损失率确定每个农户的赔偿。
为何要采取“定点采样”的定损模式?李经理说,其所在营业部,每年承保的农业保险的耕地面积,有近十万亩。但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却不到十个人。在此情况下,针对每家农户都一对一定损、理赔,工作量太大。因此,他们针对单个农户,都是与其所在村委会统一对接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工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系教授、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也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在农作物大面积发生灾害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可能对单一的小农户一家一家定损,这既不可能,也做不到,因此,国家出台的农业保险条例中,也明确了抽样定损的操作规范。考虑到农业保险的专业性,保险公司一般会联合当地的统计部门、农调队,对划定区域,进行抽样、采集,最终确定一个定损比例。
而这,也正是导致李俊所言的“绝收20多亩,定损4.7亩”的原因,说是定损4.7亩,并不是真正定损的亩数是4.7亩,而是以整个参保面积40亩计算,乘以30%左右的定损比例后,得出的数据。
庹国柱说,其实,“定点采样”不仅存在于普通的中小农户,在对一些种植面积上千亩的种植大户进行定损时,也会采用类似模式。譬如,一个种植大户种植了1000亩小麦,其中受到灾害的有300亩,保险公司定损时,并不是只对其中的300亩定损,而是对其1000亩进行抽样定损,最终确定一个定损比例。
“因为参保时,本身就是以户为单位。”庹国柱说。
与李俊同村的李海军也说,其在2017年时,承包了1000多亩稻田,由于村里限制购买亩数,便私下找到保险公司,缴纳了1599.36元保费。当年,由于当年水稻大丰收,自己就没好意思去打保险公司的出险电话,结果,到了年底,自己的银行卡上,仍然收到了一笔3198.72元的保险理赔款。
随后,记者根据李海军提供的保单号码,查询到该保单的出险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但报案时间却是2017年12月1日。这意味着,一份没有报案的保单,最终却被保险公司理赔了。
原本该用于农业保障的农业保险,为何在一些区域却成为“理财”?
对此,庹国柱说,政策性农业保险虽属于财产保险,但又不同于一般的财产保险。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虽然已建立和运行十多年,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了越来越强大的风险保障。但制度建设方面也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
对于上文提到的李海军等人遇到的保险赔付,庹国柱说,这是一种“协议赔付”,是应该给坚决反对的,因为它违背了保险的本质。
庹国柱说,由于农业保险的保费中,20%由农户缴纳,剩余80%保费分别由中央及省、市、县承担,进而导致一些区域的地方政府,对农业保险政策执行和业务经营的出现职责缺位、越位,这便影响了农险的健康运行和效能的释放。
庹国柱在其所著的《论地方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责和权力》中也指出,其中一个问题便是,一些区域的地方政府,会利用权力在保险合同中加入非当事人意愿条款。如在一些地区试验的保险产品中,地方政府要求加入“保底赔付”的条款,即使不触发赔付,也必须给投保农户赔付。触发赔付之后,强行要求保险机构多赔。
另一个问题则是,一些区域的地方政府,甚至参与、干预农业保险的经营,特别是通过“协议赔付”,践踏保险合同的法律严肃性和公正性。有的地方,遇到小灾损失,要求保险公司多赔,遇到大灾损失,又同意保险公司少赔,使农业保险失去了本身的意义。
一直关注农业保险的农业科技从业者李鑫也说,农业保险变身“理财产品”背后,实际上是对政府所支持的80%保费的分配问题。以一个地块为1000亩的稻田为例,由农户自缴的保费为8744.8元,而由中央及地方财政补贴的保费则为34979元。换言之,在这个1000亩的稻田上,保险公司实际收到的保费,为43724元,即便将农户自缴的保费双倍返还,保险公司依然能有26234元的“毛利”。“你把这个‘毛利’的分配链理清楚了,农保变‘理财’的问题也就能逐渐解决了。”李鑫说。
如何理赔
今年,又是一些农户的受灾之年,保险公司将会如何理赔?
5月31日,一些来自河南省驻马店、信阳的农户也向第一财经反馈,这几天,下雨之后,已经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始主动打电话询问情况,商讨保险理赔事宜。
此前的2023年2月,河南省财政厅将小麦保险的保障水平由447元/亩提高到1000元/亩,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农户自愿参保。截至2023年2月,全省小麦承保面积已接近5704万亩,其中:小麦完全成本保险5637万亩、小麦保险61.2万亩、小麦制种保险4.5万亩,为近550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567亿元。
上述《通知》称,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小麦理赔工作,协调农业农村、粮食、气象等部门主动与财政部门和小麦保险承保机构对接,积极做好保险赔付的配合工作,切实发挥农业保险稳定器作用,保障小麦种植农户收益,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同时,还要全力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小麦技术力量,为承保机构做好小麦受灾理赔的技术指导。
“鉴于河南省小麦普通保险和完全成本保险并存、赔付标准不尽相同,各地要密切关注2023年小麦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务必要在全力保障农民利益基础上,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确保小麦保险理赔稳定有序。”《通知》称。
随后,河南省财政厅也针对农业保险理赔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小麦保险理赔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和农险承保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高效做好小麦保险理赔,确保受灾农户生产生活稳定。
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将本级财政应负担的保费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位,积极支持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开展赔付,保障小麦保险理赔工作顺利进行。
“要充分认识理赔工作的重要性,各级财政部门和承保机构要高度重视理赔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损挽损,保障农户种粮收益,确保国家农业保险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河南省财政厅在该通知中称,各承保机构要调动更多人力物力,全力向受灾地区倾斜资源,第一时间赶往受灾一线,建立快速理赔绿色通道,提供多渠道报案途径,及时高效组织开展查勘、定损,确保科学、合理、公正核定损失。并制订赔偿方案,做到应赔尽赔,严禁惜赔、拒赔,及时将赔款支付到户,切实提高赔付效率,帮助农户尽快恢复生产。
对黄韬、郭斌这样的种粮户来说,这轮“烂场雨”让他们损失惨重,希望能够通过保险理赔挽回一些损失,但他们更关心理赔过程中的一些现实问题,比如定损是不是继续执行“定点采样”,是否以固定比率赔付,等等。
(文中农户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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