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分析师“无证上岗”、个别研究报告数据计算有误……云南证监局出具的一纸罚单,揭开太平洋证券研报业务“五宗罪”。
据太平洋证券5月24日公告,因该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5人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抽查的个别研究报告未记载分析师证书编码,个别研究报告数据计算有误”等违规行为,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研报合规风险暴露,除公司受罚外,还有个人被处罚的情况。就在几天前,安徽证监局披露了对陈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由于其署名的一份研究报告存在可比公司选择依据不充分等情形。
针对研报的处罚相继发布,券商研报合规性再被拷问。在从严监管的背景下,就在近期,券商研报业务的现场检查结果出炉,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等三大问题暴露,相关公司被要求进一步规范研报业务。
全面注册制时代,投研能力成为券商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券商“研值”越发成为其核心竞争力。但与此同时,券业“玄学”“神预测”研报时有出现,研报被“打脸”的情况也不少见。
研报业务存在五项违规
据太平洋证券公告,该公司于本月22日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该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五项违规行为。
一是5人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其中 4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均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1 人既未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也未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二是合规审核于2021年11月8日已关注到某员工的证券分析师资格问题,但迟至2022年4月8日,该问题仍未解决;三是抽查的个别研究报告未记载分析师证书编码,个别研究报告数据计算有误;四是公司《研究院撰写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管理办法》第64条将“公司评级”根据“个股相对大盘涨幅”情况分为5级,抽查的2篇研究报告也均在报告的尾部引用该评级,但“大盘涨幅”并未明确指明为何种指数;五是抽查的某研究报告由撰写人提交后,组长于当日同一时间通过审核。
对上述违规行为,云南证监局对太平洋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指出该公司应采取措施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认真落实监管要求,严肃内部问责,并于今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和问责工作,向云南证监局提交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的书面整改报告。
对此,太平洋证券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落实相关决定,加强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数据,太平洋证券从业人员注册为(从事)“一般证券业务”的共计1303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37人。
在2022年年报中,该公司提到,证券研究业务致力于为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险机构、资管机构等机构投资者提供专业、系统的证券研究服务。据年报,截至去年年末,公司在职员工数量合计1707人,其中研究业务人员82人。
“报告期内,公司研究队伍经过较大调整,在此基础上公司加强行业研究人员的配置,不断优化内部管理,持续推动卖方业务发展。”太平洋证券称。
在2023年经营计划中,其写到,在研究业务方面,公司将补充完善团队,加强管理,增收节支。
盈利预测论证不充分
研报合规风险暴露,除公司受罚外,还有个人被处罚的情况。就在几天前,安徽证监局披露了对陈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安徽证监局5月18日称,该局发现陈晓署名发布的研究报告《“专精特新”智能仓储物流供应商,自研自产打造核心竞争力》存在可比公司选择依据不充分、盈利预测论证不充分、文字图表不一致、数据来源不明等情形。
陈晓作为上述研究报告的署名分析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对此,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并未披露陈晓的工作单位等信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以姓名检索,目前在协会登记的姓名为“陈晓”的从业人员有超过20人,其中执业岗位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的1人,来自华安证券。
目前,在Wind上未能检索到上述研究报告。
研报质量大检查,三大问题暴露
全面注册制时代,投研能力成为券商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券商“研值”越发成为其核心竞争力。
2022年便是研报“大年”。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去年全年,国内共有82家券商的共计4929位分析师,发布了199356份研报,共覆盖A股上市公司3177家。其中,2022年二季度和四季度研报数量分别增长23.70%和22.65%。
研报批量产出,质量却参差不齐,“玄学”“神预测”研报时有出现,研报被“打脸”的情况也有发生。
对此,近年来,针对券商研报发布的监管趋严。就在近期,券商研报业务的现场检查结果出炉,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等三大问题暴露,相关公司被要求进一步规范研报业务。
据第一财经此前报道,近期,监管部门向券商发布了《关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这是监管部门于2022年开展的券商研报业务现场检查专项工作,共覆盖45家证券公司和300篇研报。
《通报》显示,经检查,发现存在三类典型问题,一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未根据法规规范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二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三是具体研报制作审慎性不足,个别员工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
根据《通报》内容,后续相关违规机构和从业人员将被从严问责。同时,监管部门重申,券商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强化研报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规范公开发表言论和客户服务活动管控,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和内部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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