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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醇、苯乙烯期权将上市交易,均采用美式期权方式

发布时间:2023-04-19 22:27:03

4月19日,大商所正式发布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合约及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上市交易时间、上市交易合约、挂牌基准价等进行了明确。根据通知,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自2023年5月15日起上市交易。

大商所将于5月15日日盘起挂牌交易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合约,并于当晚开展夜盘交易,交易时间与标的期货一致。首日挂牌的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合约月份分别从EG2307和EB2307开始,乙二醇期权首日挂牌10个合约月份,分别为EG2307、EG2308、EG2309、EG2310、EG2311、EG2312、EG2401、EG2402、EG2403、EG2404;苯乙烯期权首日也将挂牌10个合约月份,分别为EB2307、EB2308、EB2309、EB2310、EB2311、EB2312、EB2401、EB2402、EB2403、EB2404。

在合约规则方面,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合约与大商所已上市期权合约设计思路基本一致,合约类型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交易单位为1手,最小变动价位为0.5元/吨,涨跌停板、合约月份、交易时间等均与标的期货合约相同,仍将采用美式期权行权方式,乙二醇期权持仓限额为8000手,苯乙烯期权持仓限额为12000手,分别与标的期货一般月份合约起始持仓限额标准一致。此外,大商所还在通知中对于两个期权的挂牌基准价、交易指令、行权与履约、相关费用、做市商制度及合约询价等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为确保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的平稳推出和市场稳健运行,此前大商所已经就两个期权合约向全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并在类生产环境下开展全市场系统测试。同时,积极联合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等做好市场培育工作,推动产业企业更好地了解与认识两个期权的合约规则与交易事项。

据了解,乙二醇、苯乙烯都是重要的液体化工品。我国是最大的乙二醇消费国,近十年来我国乙二醇产量和消费量均增长近3倍;苯乙烯则在塑化产业链上具有“上承油煤、下接橡塑”的重要地位,涉及产业链条长、分支多。

近年来,受疫情反复、国际原油价格波动,以及航运价格、汇率等多重因素影响,乙二醇、苯乙烯等化工原料价格波动明显,产业企业对使用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的需求十分强烈,2022年参与乙二醇、苯乙烯期货交易的法人客户持仓占比分别为79%、77%,较上年同期分别提升了6个、5个百分点。

行业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此背景下,两个期权品种的上市,可以与相关品种期货形成合力,为产业构建更加丰富的风险管理工具体系。

浙江恒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研究总监王广前对第一财经表示,乙二醇等期权上市后,将进一步丰富相关液体化工品种避险工具体系,为公司管理价格风险带来了除期货之外的另一种选择,使公司能够制定更加多元、有效、精细的风险管理方案。未来,公司将在原有期货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期权工具的作用,对乙二醇等产品的贸易、采购、库存进行辅助套保,利用期权时间价值的优势,对套保成本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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