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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不出省”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还有哪些难题待解

发布时间:2023-03-27 23:26:46

以“大病不出省”为核心目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正在向更高标准迈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下称《意见》)。对于作为带动全国和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的关键,《意见》提出要“推进医学医疗中心建设”,即“依托高水平医院布局国家医学中心,按规划开展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高水平医院建设疑难复杂专病及罕见病临床诊疗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和医学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等。

在此之前,2019年10月和2022年4月,《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下称《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扩大工作方案》)相继发布。

2022年末,国家卫健委印发《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这两份文件是上述试点以及扩大建设工作方案的延伸。截至目前,共有4批次共76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落地实施,规划设置床位超过6万张。

更高要求下,稳步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已经取得了哪些成绩,还有哪些瓶颈待突破?

优化医疗资源布局

华中科技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院长冯占春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框架下“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医学中心相比,其定位有所不同。

冯占春具体解释,第一,国家医学中心主要是筑高峰,起引领作用;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旨在建高原,补齐区域间的诊疗水平和医疗资源短板,起接上启下的作用。第二,国家医学中心的考核评价中,重点考核“揭榜挂帅”任务落实情况和行业示范引领情况;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则重点考核区域带动情况、患者跨区域和跨省就医情况。

也就是说,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就是要从医疗资源富集地区遴选高水平医院作为输出医院,向患者流出多、医疗资源薄弱地区输出优质医疗资源,从而减少跨省、跨区域就医,对实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冯占春举例称,贵州被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范围后,将在贵州建成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将其先进的技术力量、优秀的管理经验和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等引进贵州、留在贵州,实现国家顶级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补齐贵州中医优质医疗资源的短板,“通过区域联合,将会提高当地的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可以让更多的基层患者享受到三甲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

再比如,武汉协和医院将在重庆建立“武汉协和医院重庆医院”,该医院还将辐射长寿、涪陵、合川以及遂宁、南充、广安等区域。“这一做法将有效改善当地居民就近就医的便利性,还将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冯占春说,这将提高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与医疗服务供给的公平性。

“三高”目标如何实现

在《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扩大工作方案》)中提到,到“十四五”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在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

国家卫健委健康中国研究中心理事梁嘉琳告诉记者,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地区和部门在医疗卫生及保障工作中存在“重物轻人”的情况,将过多的资源用于建设新机构、新院区,或购置新药品耗材等,“未来一定要解决‘人才短板’的问题,尤其是要避免可能因‘人才短板’带来的机构弱化、患者外流。”

冯占春则表示:“‘三高’目标是区域性医疗卫生高地稳定且可持续的三个核心要素。”从具体路径来看,首先,要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的多元化,灵活地引进人才。

他说:“比如,将刚性方式和柔性方式结合在一起。柔性人才引进方式,是指在不改变高层次人才户口、档案、地域和人事关系的情况下进行人才引进,这种引进方式往往是顾问或者专家咨询的方式,让高层次人才给医院提供较为专业的咨询和服务,进行医疗人才资源的共享。”

其次,公立医院需要重用高层次人才,以帮助医院更好地进行医疗救治和科学研究。在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上,则需要从资金、管理、设备以及政策方面,为人才更好的发展提供空间。

再次,区域医疗中心要带领当地医疗机构走出去、引进来。区域医疗中心要推动区域内单位间科研平台共享,积极与国家级高水平医学科研平台对接,参与到“出指南、出理论、出技术、出产品、出成效、出政策依据”的循环中。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副教授邵翔表示: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的难点在于科研成果的确权、人员激励,以及更重要的产业合作环境。”

邵翔建议,一方面,可以将区域医疗中心作为科研创新与转化的应用场景,从制度上优先支持主体医院、当地医院的科研技术在区域医疗中心先行先试;另一方面,要逐步培育当地的产业环境,鼓励企业、产业和市场做“有耐心的投资者”。

配套措施需完善

《扩大工作方案》中也提到,对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相关改革的配套措施必不可少,包括管理体制、人事薪酬制度、补偿机制、创新技术应用机制等。

基于管理学经验,邵翔表示,区域医疗中心的运营体现在管理上就是集团化、同质化、长效化。集团化,是指以集团为单位,由主体医院直接管理区域医疗中心,相应的派出医生的待遇仍依据主体医院的制度、激励来设计,以此来解决和排除医生的后顾之忧。

同质化,不仅仅是指派出医生将优质技术、疗法带到欠发达地区去,更是要将其管理经验进行输出。“这类似于两家企业创立合资公司,并不应该仅仅是人员的拼接,而是要深度参与,进行垂直整合管理。主体医院也是如此,只有亲自管理才能将两地医疗水准逐步趋于同质。”邵翔表示。

长效化,则是指运营期间,也需要将欠发达地区的人才引到主体医院进行培训,建设好当地的人才梯队,并维持长期交流,“当地医疗水平提升后,才能进一步将医疗服务能力下沉到基层,为分级诊疗打下基础。”邵翔说。

配套措施是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改革难点。冯占春告诉记者,三年试点暴露出来的难点包括:与中心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和政策保障机制尚未形成;促进中心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管理和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规范;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尚需完善;关键技术的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尚未建立。

为此,冯占春和团队建议从三大方面有序推进。

第一,是加强对区域医疗中心的政策引导和财政投入保障。按照“地方政府主建、主体医院主营、依托医院配合”的原则,各级政府要承担起中心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协调各项财政投入和保障政策制定,将中心建设纳入本省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深化民生领域改革重点内容。同时,优先探索建立更加灵活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以及更加符合市场价值规律、更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定价方式;加快对技术成熟、临床疗效确切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收费立项,并简化审批手续;在医保总额方面对中心予以适当倾斜。

第二,是完善区域医疗中心内部组织管理机制。各主体医院应通过完善内部领导管理体制建设,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并成立中心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通过制定中心章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构建更加注重内涵、追求量效提升的中心发展模式和更为精细化、科学化的中心管理模式。

“同时,同一学科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可通过成立共同管理委员会,建立有效的协同工作机制。管理委员会应立足国内、放眼国际,制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中心整体发展规划,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制度。”冯占春说。

冯占春表示,第三,仍是加强人才培养与科研成果转化的制度改革。“一方面,应依托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等,建立政府引导、单位自主、个人自愿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高素质和复合型的人才;另一方面,探索多元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充分落实中心用人自主权,实行自主招聘,自主确定人员结构,自主进行高级职称评审,推动高水平人才自由引进和流动。此外,还要尽快完善高层次人才使用评价、科研管理和薪酬绩效等方面的适宜性制度,保障人才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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