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是我国医学科技创新链条的薄弱环节。随着“加快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目标的提出,如何通过制度创新,促进大型公立医院提高科研转化能力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版)》。根据该操作手册,“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和“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成果转化金额”的逐步提高,成为年度考核的定量要求。其中,“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为国家级监测指标。
科研项目是学科建设和学术水平的量化体现,也是连接基础研究与临床转化的关键。国家卫健委去年曾在一份给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函中称,在绩效考核中设立“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及“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成果转化金额”两项指标,是为了考核医院科研创新能力、医院去规模化和创新成果应用能力。
根据去年年底公布的“2021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情况”,2021年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经费和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成果转化金额较2020年均有所增加。
不过,在多名临床医生和医院管理者眼中,目前,医疗机构的科研转化依然整体比较薄弱,科研经费支撑体系和人员绩效考核等评价体系对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支持仍不足够。
“在卫生健康领域,这种从技术上的卡脖子现象目前虽尚不明显,但并不代表未来不会出现。因此,开发能够解决重要临床问题的自有关键技术、设备是国家重大的战略需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肝胆外科副主任赵宏对第一财经表示。
临床创新存在“资金瓶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去年5月印发的《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推进医学技术创新,以形成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具体包括,面向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科技前沿,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学问题,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健全职务发明制度。
这也意味着,国家层面已引导和布局医疗创新和技术发展的重点攻坚领域。不过,对于公立医院而言,要想形成对原创性临床新技术从研发到市场应用的全方位保障,仍然并非易事。
“客观评价,目前我国在临床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水平是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的。”赵宏称。
他表示,一方面,从人才培养和储备来看,国外的医学教育往往是研究生教育,其本科阶段的专业多元化,比如工学背景、理学背景,这样的模式使其在临床执业过程中更容易采用跨学科的思维去开发新技术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而国内医学教育目前主要还是单纯医学或者生物背景,原始创新的知识储备略显不足。
在北京市第六医院的医联体胸外科病房手术室,北京协和医院与北京市第六医院的医护人员进行团队协作开展胸腔镜手术(2021年6月3日摄)。新华社图
另一方面,科研经费支撑体系对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支持不够。
“目前医学类可申请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自然基金以及科技部的重点研发专项。自然基金主要支持对机制等基础科学问题的研究,重点研发专项一般需要组建较大团队并且每年资助数量较为有限,因此都无法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临床研究者的科研积极性和能力。”赵宏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王广发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也带来对原创性临床新技术“资金瓶颈”的思考。
他告诉记者,临床技术的原始创新在初始阶段艰难,特别是在产品尚未成形,或疗效尚未获得临床研究证实时,企业或风险投资不愿介入。而医院或研究者自身又难以投入较大的资金进行临床研究。
此外,医疗卫生机构现行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职称评聘体系以及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让部分具备相关素质的临床人才更偏向于基础研究,而没有将专利申请、成果转化作为主要目标。
赵宏称,由于国家级项目已成为一流医院和医学院职称晋升、人才头衔的评价要素,因此一大批临床医生将主要精力都投入到自己并不擅长的基础研究中,和自己的临床工作和需求相对脱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人才资源的浪费。
一篇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由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相关研究人员日前发表在《中国医院》上的研究文章,曾对2010-2020年深圳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科技成果产出情况进行分析。
研究结果显示,期刊论文是深圳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展示科技成果的偏爱首选,占所有成果类型的八成;专利和会议论文虽是次要,但占比不到两成,国家科技成果等基本不被选择。
“在目前专利申请及授权数量较少的情况下,成果转化的数量也无法实现较高增长。”该论文称。
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为推动三级公立医院产出更多具备前沿性和战略性的高精尖临床原创性成果,从中央到地方,公立医院管理方式和人才激励模式的转变正被按下加速键。
3月初,深圳市卫健委、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局、人社局和税务局联合印发“促进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可以自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根据通知,医疗卫生机构与科研事业单位适用同等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具有科技成果的自主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自主确定科技成果转化方式,自主确定科技成果转化价格,自主赋予发明人科技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自主约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
为了在人事管理上给临床技术研发人员“松绑”,通知还提到,落实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障缴费基数。
由于临床原创性技术最终需要走向市场,进行转化应用。医企合作,共同开展具有突破性、原创性的临床技术研发,也成为公立医院推动临床创新和成功转化的一种方式。
第一财经注意到,在国家卫健委于去年10月底公示的“拟推荐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项目”名单中,五项专利中,四项有三级公立医院的参与,其中两项为医院和企业联合研发项目。
赵宏进一步表示,在公立医院科研评审环节,也可以引入产业方。
“可考虑引入产业方共同设立基金,参与评审及评价项目。应用基础型研究以产出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目标。通过引入产业方,有助于成果的更快转化。”赵宏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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