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山东:探索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新模式 让执法既有“尺度”又显“温度”
行政执法如春风化雨,既要守护法治刚性底线,又要彰显服务民生温度。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探索服务型执法新模式,让执法既有“尺度”,又显“温度”,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以前是检查人员围绕各自领域相关内容进行检查,牵扯的精力也比较多,现在不一样了,一次检查能够查多项事,这样我们就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经营上。”德州天衢新区某超市负责人孙慧英告诉记者。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裁量“一刀切”等问题,德州市在全省率先制定了覆盖执法全流程的市场监管标准化执法工作规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规定等政策,用标准化理念对执法手段、方式、程序等进行逐一规范。
德州天衢新区综合执法部行政执法办公室科员屠荣磊表示,他们最近进行了一次检查,主要检查了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是否超过保质期等。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
目前,德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已免罚行政处罚案件31件,免罚金额57.5万元;减轻处罚案件81件,减罚金额316.15万元。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持续深化执法与服务融合,将合规指导与强监管、优环境、促发展紧密结合,营造更加包容、更加审慎、更有温度的执法环境。”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德州市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张传庆认为。
除了免罚轻罚,一些地方还对企业行为是否合规进行指导。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实施“问需式”帮扶,全面梳理11大类助企惠企政策、3大类助企合规指导和38项服务事项并公布,对196家电商平台业户和96家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合规指导。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则制定了《行政执法事后回访制度》,将案件回访纳入行政执法必备程序,明确回访的主体、期限、方式和流程,已累计实地回访企业662家次。
为了实现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2024年办理减免罚案件2.1万件。随着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山东省经营主体数量超过1455万户,居全国第3位。
闪电新闻记者 何则伟 通讯员 德州台 张乐 报道(何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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