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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联合两部门发布《意见》促进金融纠纷调解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5-04-03 17:52:20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4月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金融领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7部分23条,涵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金融纠纷调解业务。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建立健全专业高效、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切实做到纠纷不拖延、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为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利用3年时间,夯实金融纠纷调解各项工作基础,拓展金融纠纷调解功能作用,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整体效能,基本实现金融纠纷调解制度完备精细、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规范专业、金融纠纷调解渠道畅通高效、各方参与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主动充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的工作格局。
《意见》强调,要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专业化、多元化调解员队伍。同时,要扩大调解服务覆盖面,完善金融纠纷调解服务覆盖网络。此外,还要完善优化调解流程,健全自收案件的调解流程。
《意见》还提出,要拓展调解组织功能作用,加强金融纠纷调解与监管投诉督查联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纠纷调解工作,强化金融机构参与支持力度。
最后,《意见》要求加强指导监督,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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