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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

发布时间:2025-04-02 18:07:44

  云南网讯(记者 刘畅)4月2日,云南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据介绍,为落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司法厅制定出台《措施》,旨在解决行政检查突出问题,确保全省行政检查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列为2025年云南省10件惠企实事之一。此次出台的《措施》提出了16项具体工作举措,其中在源头管控方面规定了6项措施,在检查实施方面和检查保障方面分别规定了5项措施。三个方面具体细化了检查范围、主体、事项、标准、计划、备案、方式、程序等内容,规范了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流程,为全省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提供明晰的指引。

  《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检查事项名目繁多等问题,要求实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化管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须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针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要求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明确应当合并检查不得重复检查、应当联合检查不得多头检查的具体情形,提出能合并的应当合并,能联合的应当联合,能通过非现场方式实施的不得实施现场检查等要求。

  《措施》强调加强涉企行政检查监督。通过统筹检查计划,检查实施前接受计划备案部门可以视情况提出联合检查、精简检查等建议,落实事前监督;通过推行扫码入企,实时掌握入企检查情况,发现重复检查、高频次检查等异常情况及时预警,落实事中监督;通过案卷评查、专项检查等手段加强常态化监督,发现违法实施行政检查等情况的,制发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建议书、意见书或者决定书,落实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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