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吴雪晶:“让人民满意没有完成时”
(福建日报记者 朱子微)开学季守护师生安全、元宵佳节保障社会安宁、春运期间确保道路畅通……这段时间,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三大队综合中队指导员吴雪晶紧张而忙碌着。
从警二十余载,吴雪晶早已习惯了这种工作节奏,每一个时间节点的坚守与付出,构成了她从警生涯的坚实底色。
时间回到2024年6月17日,受“6·16”特大暴雨影响,龙岩市上杭县发生山体滑坡,上杭县稔田镇通往县城的国道357线已无法通行,高速公路也实行了交通管制。此时,镇上尚有100余名考生需赶往县城考点参加中考。这紧急关头,吴雪晶主动请缨奔赴救灾保畅一线,与同事并肩作战将100余名考生成功护送至县城考点。“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在人民需要我们时,就应奋勇向前、责无旁贷!”
“努力让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是吴雪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20年,吴雪晶所在的大队辖区发生一起因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经过对案情的初步分析和细节比对,吴雪晶得出驾驶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车主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结论,当即指导办案民警传唤车主前来接受调查。
车主收到通知后,却多番辗转托人找到吴雪晶,恳请“手下留情”,被吴雪晶严词拒绝。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法院最终判决该起交通事故驾驶人犯交通肇事罪,车主犯危险驾驶罪。因该案是当地首例,案件开庭审理当天,许多群众参加了旁听,判决结果通过群众口口相传,有效震慑了此类涉酒违法犯罪行为。
“我是一名交警,如果遇到不法行为都能讲人情,那还有什么法律底线?”在情与法的抉择面前,吴雪晶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多年来,经她审核的各类案件卷宗,无一被撤销、败诉,无一引起投诉信访,所在大队执法考评案件质量始终名列支队第一。
这种严谨务实的精神,同样体现在吴雪晶对业务能力的不断精进上。她不仅在公安交警岗位业务技能示范竞赛中取得个人业务理论第一的优异成绩,还被评为全省高速交警法制员“审案能手”。
多年的法制工作实践,也让吴雪晶深深感受到,提高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因此,她结合本职工作,积极组建高速交警普法志愿者队伍,打造“警察蒲公英”优质普法品牌,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普法宣传200余场次。
“让人民满意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吴雪晶是这么说的,也在实际行动中坚定践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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