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省规范关爱残疾学生志愿服务
(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为营造良好的扶残助学氛围,省残联、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教育厅和团省委近日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关爱残疾学生志愿服务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服务对象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以及在高等院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服务内容为省内相关高校(志愿者服务组织)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及残疾学生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关服务,帮助残疾学生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协助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重要活动,如学校运动会、助残日活动等;与残疾学生开展残健融合的集体活动,如夏令营、校园文艺演出等;为残疾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志愿服务,如辅导残疾学生发展个人兴趣爱好、协助参加体育比赛、开展心理咨询、指导康复训练等;为高校残疾大学生提供生活帮助、学业支持、技能学习、就业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方案》明确,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采取不同志愿服务方式。对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志愿服务,由一所或多所高等院校及志愿服务组织与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志愿服务结对关系,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对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志愿服务,由一所或多所高等院校大学生或社会助残志愿者与残疾学生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志愿服务;对高等院校残疾学生志愿服务,由残疾学生所在的高等院校学生及社会助残志愿者与残疾学生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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