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据公安部网站报道,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会议强调了依法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的重要性,提出要全面加强刑事执法与金融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协调联动,依法严厉查处金融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努力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
此外,会议还强调了提高政治站位和统一思想认识的必要性,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并集中资源力量,发挥“专业 机制 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优势。坚持先发制人、主动出击的原则,迅速掀起打击犯罪的凌厉攻势,坚决遏制相关犯罪活动的高发多发势头。同时,持续深化对违法犯罪形势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稳中求进,通过打击促进建设和完善法规制度,最大限度消除金融领域“黑灰产”滋生的土壤。
在具体行动上,会议指出需要突出打击重点,特别关注贷款领域的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保险领域的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以及信用卡领域的不正当反催收等方向。依法严厉打击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贷款诈骗、保险诈骗、非法经营、虚假诉讼、合同诈骗等多种类型的犯罪行为。此外,还需强化研判分析和线索延伸工作,深入挖掘犯罪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及人员链,彻查犯罪团伙及其幕后黑手,确保集群打击行动取得实效。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方应加强合作,包括加强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挂牌督办、定期会商以及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机制建设,推动形成行政稽查与刑事打击无缝衔接的工作新格局。同时,还应同步推进金融领域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工作,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和执法要求,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力求在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舆论效果上达到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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