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对华船舶单边制裁违背WTO规则。美国301调查既违反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正义,又缺乏实体法证据。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第23条要求贸易争端通过多边机制协商,而美国未提交任何磋商请求,直接实施单边制裁。美方指控中国通过“非市场政策”主导造船业,但其证据存在严重缺陷。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要求补贴具有“专向性”,而中国的税收优惠为普惠性政策。美方拟对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海运运营商征收额外费用,既非传统关税也非反补贴税,而是一种变相的“准入特别费”,严重违背WTO规则。
(二)美301措施破坏全球市场竞争逻辑。美国指责中国“意图主导”海事、物流和造船业,但中国船舶工业的崛起符合市场规律和技术创新逻辑。中国2001年加入WTO时面向全球开放市场。相比之下,美国仍存在《琼斯法案》及其他保护性法律,要求美国港口之间运输的货物必须使用美国制造船舶。这些政策虽带来短期利益,却长期削弱美国造船业的国际竞争力。数据显示,1975年美国商业造船业订单超过70艘,雇佣18万名工人,全球排名第一。然而,2024年美国商业船厂数量较峰值减少70%以上,全球市场份额不足1%,排名跌至第19位。美国产船舶成本是国外数倍,且生产效率仅为其他国家的1/3,其根本原因在于美国长期依赖保护主义政策,而非推动技术创新。美国301措施若实施,将打破全球海运和造船市场的公平竞争逻辑,世界各国可能竞相效仿引发贸易壁垒效应,摧毁开放高效的全球造船和海运市场秩序。
(三)单边制裁将冲击全球供应链的稳定。若美方对“中国船舶”征收费用,将显著提高中国至美国航线运输成本,并加剧美国通胀压力,进而影响美国就业。额外费用将导致航运公司提高运价、减少航次,加剧美西港口拥堵,抬高美国航线运价。美国强制要求1%出口货物使用美籍船舶,将导致运力供需矛盾,影响美国航线正常运输,人为推高全球航运成本,并加剧通胀。长期来看,这些措施可能促使全球航运巨头调整全球船舶部署,形成“平行船队”,割裂全球航运市场,冲击全球供应链稳定。
总之,美国301调查及拟实施的制裁措施,不仅违背WTO规则,还将破坏全球海运市场的公平竞争,损害美国自身经济利益。保护主义政策无法改变美国造船业的衰退,反而会导致全球供应链进一步割裂,最终影响全球经济稳定。美国这场以“国家安全”为名、行狭隘贸易保护之实的行动,不仅暴露了美国产业政策的系统性失灵,更凸显了其经济治理体系的深层矛盾。
(本文作者为深圳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国际海事研究院院长陈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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