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滥用“仅退款”规则“薅羊毛”?法院:不诚信行为应受惩戒

发布时间:2025-03-13 17:11:30

原标题:滥用“仅退款”规则“薅羊毛”?法院:不诚信行为应受惩戒

3月1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正司法促消费,繁荣市场拼经济”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

发布会介绍,此次发布的案例聚焦食品安全、电商售后、医疗美容、婚庆服务、健身打卡等热点领域。这些案例不仅警示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也为消费者提供了维权指引,引导消费者合理行使权利。

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涉及网络平台“仅退款”服务引起的纠纷,对消费者正确使用该功能具有指导意义。

案情显示,汤某在某贸易公司的网店购买了一个女包,并在收到女包后,以“未收到货”为由申请“仅退款”。该公司不同意汤某的申请,要求汤某选择退货退款。平台介入后,在未征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了汤某的申请,并予以退款。随后,该公司多次要求汤某退货,被汤某以各种理由拒绝,遂起诉汤某。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行使退货权利需遵循诚信原则。汤某申请“仅退款”的理由不属实,违反诚信原则。

汤某在商家多次催告后仍不退货,应视为同意保留商品,故法院支持某贸易公司要求汤某支付货款的主张。汤某存在过错,其不诚信行为应受惩戒,故酌情支持该公司的维权支出。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否定消费者滥用平台“仅退款”规则的不诚信行为,强调诚信原则的司法适用。通过裁判厘清平台规则边界,警示消费者不得以虚假理由谋取不当利益,同时督促电商平台完善售后机制,平衡消费者与商家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

通讯员 张雅慧 陈诗媛 尹科

责任编辑: 小云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