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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体系:既需“管”也需“放”,共同塑造

发布时间:2025-03-11 22:53:18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随着一揽子关系长远的基础制度和政策举措相继出台实施,重点任务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一批突出问题得到了初步整治,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对稳定发展预期、释放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循环畅通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意义重大。接下来,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厘清“管”和“放”的关系,也就是要进一步处理好行政“有形之手”与市场调节“无形之手”之间的关系。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张军扩日前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处理好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管与放的关系,也就是说,该管的管,该放的放;统一大市场既是管出来的,更是放出来的。

当前,一些地方及其部门往往侧重于“管”,认为“管”,甚至是“严管”可以体现自己的职责,对于“放”则心存很多顾虑,担心“放”得多了,手中的权力无形中就削弱了,一旦出了问题又会面临追责。

于是就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形:一项国家层面的政策出来,地方及其部门会依照原则规定逐项“细化”,但往往会在“管”的方面层层加码,对“放”的方面则虚与委蛇。本来是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国家政策要求,变成地方上制约市场主体活力的桎梏。这是一些地方及其部门的习惯使然,但也恰恰是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事实证明,“管”与“放”的关系处理好了,各方面的活力就会充分迸发出来;“管”的方面太多,就会出现不同形式的活力缺失,这是市场经济规律所决定的。

要“管得好”“放得活”,就要持续深化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基础性规律的运用,通过削减不合理、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通过挖掘、释放市场潜力来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今后,地方及其相关部门要管好应该管、亟须管好的事情。比如对民营经济产权、合法权益的保护,治理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一定要管到位;因为地方上“土政策”造成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也需要地方政府自己去管好。

当前关于“管”的许多政策陆续出台。这可以理解为“管”,也可以理解为“放”,包括各种负面清单其实更多体现出对“管”的约束和对“放”的支持。

要“管得好”,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1月7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不断增强和巩固中国大市场优势,为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多动力。同时,各类负面清单的推出,也更多体现出对“管”的约束和对“放”的支持,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地方,一定要充分地“放”。

进一步,将来基础设施建设在政府科学规划下,也可以交由市场机制去建设。这会进一步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总之,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市场机制和行政机制方面的协调会成为持续的话题,重要的还是解决好“管”和“放”的协调统一。但应该有一个基本认知,多一个“管”不如多一个“放”。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如此,在其他促进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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