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在金凤实验室等14个单位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各高校博管办,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备案情况的函》(博管办〔2025〕25号)有关精神,同意金凤实验室等14个单位(名单详见附件)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国家站),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通知辖区内新设站单位,督促其尽快做好招收博士后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有关新设站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加强对新设国家站的指导和帮助,督促其做好建章立制、人员选聘、考核管理等工作,不断推动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
二、各新设站单位要充分发挥设站单位主体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管理服务人员。尽快与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尽早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健全博士后进、育、出管理制度,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三、国家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注销设站资格,被注销工作站的单位三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设站:
(一)在全国博士后综合评估中被评估为不合格等次。
(二)新设站两年内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连续三年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严重违反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或存在重大学术不端等问题。
(五)无法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或因业务调整、重组、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
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20〕7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新设站单位设站3年内完成招收6名全职博士后进站,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助。
附件: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单
附件
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金凤实验室 |
2 |
重庆市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 |
3 |
重庆市药物种植研究所 |
4 |
制导环境应急技术装备研究中心(重庆)有限公司 |
5 |
上海交通大学重庆研究院 |
6 |
重庆新制导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7 |
沪渝人工智能研究院 |
8 |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
9 |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
10 |
湖南大学重庆研究院 |
11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重庆集成电路创新研究院 |
12 |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4 |
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