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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CPI目标下调至2%,旨在维持价格总水平合理稳定

发布时间:2025-03-05 14:47:13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中,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下调到2%左右。


政府工作报告表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目的在于通过各项政策和改革共同作用,改善供求关系,使价格总水平处在合理区间。


价格是经济运行冷暖的衡量指标,也是提振微观主体信心的关键。此前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目标是3%左右,实际增长了0.2%。目前CPI同比持续低位徘徊,PPI(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同比连续28个月下降,GDP平减指数连续七个季度为负。价格偏低造成宏观经济与微观体感存在温差,微观主体对经济复苏感受不深。


202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价格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会议明确提出,要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


相比于2024年各省份将CPI目标设定在3%左右,今年年初召开的各省级两会上,除个别省份(湖南为“与全国一致”,山东为“保持合理水平”,西藏为“3%以内”)外,绝大部分省份CPI涨幅目标均设定在2%左右。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认为,这既是当前物价低迷压力的直接体现,也反映了促进物价合理回升的紧迫性,2025年政策对物价的重视程度将会更高。中央将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地方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改善供求关系,整治内卷式竞争。


财信金控首席经济学家伍超明对第一财经分析,从过往经验看,我国设定CPI上涨3%左右的目标,更多是为了防止物价过快上涨,3%是上限目标。但最近几年物价持续低位、需求不足,政策逻辑需要从“防通胀”转变为“促回升”,下调目标符合实际情况。年度CPI目标更多意义在于引导和管理预期。在需求不足的情况下,与其设定一个“够不上”的目标,不如下调目标,接近实际,反而更能凝聚共识,汇聚起实现目标的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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