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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1月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公布

发布时间:2025-03-04 13:11:33

原标题:江西省1月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公布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吴雅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化先)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1月份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公布,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85.1%,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一至三类)比例为97.7%,与上年同期持平。

全省29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寻乌县、广昌县、安远县、兴国县、宜黄县、全南县、南丰县、于都县、安义县、石城县和贵溪市。

在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我省主要河流中,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水质为良好。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8.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5.5%;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4%。(陈化先)

责任编辑: 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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