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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友们注意!3月1日—6月30日,金沙江干流(东川段)禁渔

发布时间:2025-03-03 22:07:51

  原标题:钓友们注意!3月1日—6月30日,金沙江干流(东川段)禁渔

  为养护东川区天然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大违规渔具捕捞整治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情况,现将内陆禁渔和禁用渔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从2025年3月1日0时开始至6月30日24时结束。

  二、禁渔范围

  (一)金沙江干流(东川段):五丘田至格勒小河口段,全长52.5千米;

  (二)主要支流:小江、小清河等天然水域。

  三、禁止事项

  (一)除专项(特许)捕捞,禁止在禁捕期间、区域内从事一切捕捞活动;

  (二)禁止一切垂钓行为。

  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对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从事禁止事项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禁渔期、禁渔区内对禁用的捕捞工具和捕捞水产品进行清理。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渔业资源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行为。若发现非法捕捞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对阻碍和妨害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告知。

  执法监督举报电话: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71-62121149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0871-62122934

  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管局:0871-62123315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0871-6212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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