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力筑牢安全防线 这个规定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要持续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强化基层高效能治理,健全基层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基层应急力量建设,强化基层安全科技赋能,切实把风险隐患发现在基层、化解在萌芽。”2月26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月2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规定》出台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艳和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金瑞科在发布会上介绍了《规定》的立法背景及下一步宣传落实举措。
汝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汝阳县2家加油站、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安全督查。
明晰人员职责 建立内部奖励机制
“采取‘小切口’精准切入,针对实际问题,需要几条制定几条。”李艳表示,在此次立法中既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概念和内涵,还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点履行的相关职责。在立法中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予以明晰,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可行性、操作性。
李艳介绍,《规定》采取推动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重点监督检查等方式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事故隐患,以高质量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总结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通过立法方式推动建立、完善该机制,形成了对事故隐患从发现报告到核查消除、奖励推动的良性循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提高全省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纳入学法必修课加强企业培训教育
金瑞科在发布会上表示,在今年的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就将《规定》的宣贯工作作为今年普法的重点作出了安排。
“省安委会将对《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将《规定》纳入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必修课,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金瑞科介绍,将加强企业培训教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规定》,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金瑞科表示,将加强专家指导服务,特别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的指导,督促企业根据《规定》要求,及时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据介绍,《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赵檬 范弘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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