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征集海南日报史料的公告
2025年,我们将迎来《海南日报》创刊75周年的重要时刻。为更加全面、生动地展现海南日报与海南共成长的历程,更好地保存历史记忆,丰富海南日报社史馆藏资源,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史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凡与《海南日报》(含《新海南报》)发展变迁有关的资料均在征集之列,内容大致分为:
(一)文献资料:反映报社各个历史时期组织建设、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等文字资料,如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和省政府对报社关心支持的重要批示手稿;老报人的采访本、日记、随笔、新闻稿草稿;曾在报社工作过的专家、学者手稿、信函、笔记和证书;知名人士向《海南日报》投稿原件;报社员工撰写的反映在报社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回忆录、自传;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报社发展资料或回忆文章;领导人或艺术家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记录等原件;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文字资料。
(二)实物资料:反映报社组织建设、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物件,包括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件、生活用品、宣传品等实物;反映海南日报自创立以来,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与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物料,包括职工食堂饭卡、第一台电脑、旧办公桌椅、印刷设备、通讯工具、照相器材等;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资料。
(三)影像资料: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的录音、录像、胶带、照片等。如海南日报各个时期社址建筑风光的照片和视频;员工研究、实践活动、生活、文化、体育比赛的照片和视频;重要人士来访、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照片和视频;报社举办的各类活动(尤其是有历史名人参加的)照片和视频等;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影像资料。
(四)口述历史:亲历者或见证人的口述资料,涉及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改革等。
二、征集方式
以自愿捐赠为主,凡征集到的实物资料,经海南日报史料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所有权归属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如个人仍需收藏的,可灵活征集。
(一)无偿捐赠。捐赠者将获得捐赠证书,捐赠资料将永久保存。
(二)复制。对不愿捐赠的珍贵资料,可复制,原件归还所有者。
(三)寄存代管。集团代管代展实物,所有权不变,所有人需要时物归原主。
(四)有偿捐赠。确有历史价值、不可复制的实物,所有人意向有偿捐赠的,协商收藏事宜。
(五)口述采集。对不便提供实物或文献的资料,可安排专人进行口述采集。
三、征集要求
(一)提供史料及捐赠藏品时,请同步提供文字说明,并尽可能准确、详细,包括时间、地点、事由、流传经历以及背后的故事等。如因时代久远、记忆模糊等原因无法描述清晰的,也可提供部分线索,以供研究人员查证补充。
(二)海南日报史料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征集到的物品登记造册、开具接收单,视情颁发纪念证书、纪念章和纪念品,捐赠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将举行捐赠仪式;征集到的物品将视情在社史展陈列展出,珍贵物品仅短期或复制展陈,原件在档案室永久收藏。
征集活动自即日起,长期有效。
联系人:
颜女士 0898-66810827/66810666
蔡女士 0898-66810826/66810666
郭女士 0898-66810305/66810666
电子邮箱:hnrbdwb0831@163.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30号
海南日报史料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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