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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强化对大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追责力度

发布时间:2025-02-21 15:51:54

2月21日,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布会上表示,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发挥刑罚震慑作用。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从严追捕追诉证券犯罪,为资本市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全链条从严追诉财务造假犯罪,夯实资本市场诚信基石。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财务造假犯罪案件69件185人,最高检挂牌督办31件重大案件,已有27件提起公诉。对组织、指挥造假的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积极参与造假的公司企业人员以及配合的中介组织人员、第三方人员依法进行全链条追责。今年1月,最高检刚刚发布了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案件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有两件涉及财务造假,体现了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全链条从严追诉的司法立场。


二是依法从严惩治交易类证券犯罪,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交易类案件284件790人,持续加大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及职业操纵团伙等黑灰产业链的追责力度,办理了一批有重大市场影响的案件,着力追缴违法所得、铲除再犯经济基础、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三是依法惩治涉私募基金犯罪,保障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私募基金犯罪598件2805人,最高检挂牌督办三批24件重大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已有16件提起公诉。对以私募之名非法集资,挪用、侵占私募基金财产,利用私募基金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助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为私募基金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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