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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堂医药破产清算获受理,管理人提示两笔公司债偿付风险

发布时间:2025-02-11 21:47:30

华创证券作为“18同济01”“18同济02”两笔公司债的受托管理人,于2月10日发布了临时受托报告,提示债券偿付风险。

早前的2月7日,武汉市蔡甸区法院裁定受理了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同济堂医药”)及其控股股东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同济堂控股”)破产清算申请。截至裁定日,同济堂控股对同济堂医药资金占用余额高达10.4亿元。

法院1月22日裁定受理了申请人湖北中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同济堂医药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公司关联方湖北同济堂投资的破产清算申请。法院拟通过“公开竞争 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

公开信息显示,同济堂医药为已退市上市公司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同济堂”)全资子公司,同济堂投资为新疆同济堂的控股股东。新疆同济堂曾为两笔债券提供连带担保。不过,自2021年6月主体及债项评级被中诚信国际下调至“C”级后,其信用资质持续恶化,2022年7月更遭评级机构终止评级。

此次涉险的“18同济01”(代码:143603)和“18同济02”(代码:143604)分别于2018年4月发行,规模合计4.2亿元。其中,“18同济01”为2 1年期,票面利率7.8%,本应于2021年4月到期,未能完成兑付;“18同济02”为3年期,票面利率同为7.8%,同样陷入违约泥潭。

此外,华创证券在报告中提示,截至破产裁定日,同济堂控股对同济堂医药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10.4043亿元,且至今未清偿。

“企业破产受偿程序遵循法律严格规定,先中止个别清偿,再进行债权申报与确认,之后按破产费用、职工债权、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担保债权单独处置。破产清算通常意味着资产将以‘清算价值’而非‘持续经营价值’处置,而债券持有人受偿顺序靠后,通常位于存款人(银行)及一般债权人(供应商、服务商等因业务往来而产生对企业的债权)之后,叠加关联方占款、经营压力等问题,最终能获得的偿付比例可能较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连婕律师对第一财经表示。

华创证券在报告中表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将对同济堂医药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根据《企业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所有个别清偿行为将被中止,债权人需统一通过破产程序申报债权。对于持有总额4.2亿元公司债的投资者而言,未来或需与管理人协商债务重组方案,或等待破产财产分配,但周期漫长且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律师称。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披露破产相关风险。比如,方正科技股东进入破产清算审查;阳煤化工子公司平原化工、田中精机控股子公司因债务被裁定破产;*ST吉药参股公司亦被受理破产清算申请。

“当前市场已形成‘重整一批、清算一批’的分层处置机制。”一位投资人士对记者分析称,拥有核心技术但短期流动性危机的企业可通过重整引入资金,“空壳公司”加速退出则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不过,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要甄别“真重整”与“假翻身”,投资风险仍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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