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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城乡居民:请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医保待遇

发布时间:2025-02-10 20:07:48

  未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朝阳村村民张某,因不慎从楼上跌落,治疗花费30余万元,全部由个人自费,这对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每年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文山州西畴县兴街镇居民云云,身患“地中海贫血”,患病3年间,虽然治疗费用高达53.53万元,医保报销了36.85万元,极大减轻了家庭负担。

  一正一反,差距真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解除疾病后顾之忧、长期保持幸福安康的必然选择。这里小编友情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如果不缴纳医保,就意味着自愿放弃了至少10项待遇:

  1.财政补贴670元。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1070元。个人缴费仅400元,财政补贴670元,财政补贴增加额高于个人缴费增加额。

  2.住院报销待遇。

  2024年,云南省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84%。

  3.大病报销待遇。

  大病保险不用另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自动享受大病报销待遇。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累计报销一般能达到所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席坝村赵屯三组陈某,2024年2月因“主动脉夹层B型”,3次住院,医疗总费用36.19万元,大病保险就报销了29.09万元。

  4.普通门诊保障待遇。

  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障待遇是: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2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

  5.门诊慢特病待遇。

  目前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已达到53种,其中,慢性病病种23种(含高血压、糖尿病),30种特殊病病种。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经备案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开通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结算的定点药店)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享受相对应的医保报销待遇。

  6.医疗救助待遇。

  对困难人员参保个人缴费给予资助,对医疗负担较重者给予医疗费用救助。

  7.新生儿参保和报销优惠待遇。

  新生儿出生就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不受户籍地、出生地限制,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8.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9.辅助生殖项目报销待遇。

  “取卵术”等12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项目已经纳入了医保支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支付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10.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缴费1年,每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激励金额累计提高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特别提醒:距离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集中征缴期只剩15天了,2025年2月25日前未完成今年参保缴费的居民,将会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云南省医保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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