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给牙膏市场好好“刷下牙”
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牙膏消费市场调查和比较试验分析报告》,称部分商家宣传的“医用牙膏”,实际却是牙齿分离剂、牙齿洁离剂;部分商家还在产品销售页面标注消炎、止血、镇痛等效果,更有商家表示牙膏具有治疗幽门螺杆菌的效果,结果名不副实;部分商家在儿童牙膏违规标注“可吞咽”字样等,让消费者踩坑。
刚实施不久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牙膏是以摩擦的方式,施用于人体牙齿表面,以清洁为主要目的的膏状产品。同时,将牙膏参照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标签禁止标注具有医疗作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这就意味着牙膏产品的物质性状为膏状,牙粉、漱口水等产品不能再称之为牙膏,群众切勿将其当作日常牙膏使用。
面对琳琅满目的牙膏,许多消费者一头雾水,到底该如何选购?笔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牙膏多为“妆字号”,“消字号”“械字号”“药字号”产品均不属牙膏范畴,消费者选购时,应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的生产许可证编号,避免被部分不良商家误导。同时,由于牙膏属于化妆品范畴,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消费者不可盲目相信商家口头宣传,而是注意产品上是否有儿童牙膏“小金盾”标识。
牙膏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关系千家万户,不能任由市场乱象大行其道。国家为规范牙膏生产经营活动,保证牙膏质量安全划了红线,那么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调整产品标识,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还牙膏民生用品本来面目;有关部门也应做好科普宣传,对牙膏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亮出监管“牙齿”,形成多方合力填补市场“蛀洞”,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付强(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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