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龙岩新罗率先实现林下经济经营全类型不动产登记发证

发布时间:2025-01-24 09:11:38

原标题:龙岩新罗率先实现林下经济经营全类型不动产登记发证

(福建日报记者 戴敏 通讯员 温连光 林文东) 23日,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罗分中心为龙岩九溪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林下经济(森林景观利用)不动产权证书。这是龙岩市新罗区继去年颁发林下种植类型、林下养殖类型的林下经济不动产权证书后,在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方面又一创新做法。

“这是全国首本林下经济(森林景观利用)不动产权证书。至此,新罗在全省率先实现林下经济经营全类型不动产登记发证。”龙岩市林业局副局长林德文介绍。

近年来,新罗持续推进“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进一步明晰林业产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等。此次颁发的产权证书,登记林地共12宗,经营面积达6015亩,所有权归小池镇培斜村民委员会,林地、林木使用权归龙岩九溪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经营期为70年。在不破坏森林生态的前提下,允许该公司充分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项目。公司每年向村集体缴交林地、林木使用费10余万元。

如何依法保障林权权利人的权益,充分调动林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新罗聚焦森林景观利用类林下经济开发项目,探索通过颁发林下经济(森林景观利用)不动产权证书,精准明晰林业经营主体对林下森林景观资源的产权范围与权益内涵。“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进一步明晰了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和经营权。企业可以进行长期规划,投资也无后顾之忧。”龙岩九溪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赖佳明说,新罗区还与龙岩农商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凭借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银行迅速完成对龙岩九溪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授信流程,授信额度2000万元。

“新罗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林业‘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对从事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也按照‘三权分置’的权利类型登记发放‘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不动产权证。”新罗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时,该区加快林权流转步伐,培育主体多元化、运行市场化、服务专业化的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全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新罗是全省重点林区,森林资源丰富。2024年,全区林下经济经营面积172.4万亩,实现林下经济产值达35.6亿元,惠及林农2.49万户。

(戴敏)

责任编辑: 小云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