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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启动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5-01-17 15:07:29

  云南网讯(记者 段芃)近日,《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自2025年2月7日起实施。标志着云南省启动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

  《工作方案》体现了云南特点,明确了承担具体开展评价工作单位。按照现行取水许可管理权限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云南省水利厅统一组织开展全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各州(市)水利(水务)局、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负责所辖区域信用评价初评工作。云南省水利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具体工作。明确了分类监管措施。分别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B”“C”“D”级的取用水户,在下一个信用年度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将采取不同的奖惩措施。同时依法依规在“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公开,加强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与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融合应用,推动有关部门和机构在融资授信(含“取水贷”“节水贷”)、项目安排、表彰奖励等方面参考使用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结果。明确细化了云南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评分表。在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基础上,增加了云南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评分表、云南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汇总表,增强了信用评价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是规范取用水行为的具体监管举措,是贯彻落实“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的具体措施,将为云南下一步规范用水秩序、加强取用水监管工作、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水资源税征收时效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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