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访省政协委员李妍菲
东南网1月15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赵文娟)
“我建议以促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抓手,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省政协委员、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麦斯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妍菲的提案聚焦女性职业困境。
“人口生育不仅是关系你我的家事,也是关系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国事。”李妍菲长期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她告诉记者,目前,虽然从国家到地方推出了许多保障女性权益、鼓励女性生育的政策,但是很多保护育龄、产龄、怀孕女性的法律、政策,其成本大部分是由企业来承担。结果往往是,企业成本抬高,接纳育龄和产龄女性入职的意愿降低,无形中变成女性就业的门槛。
李妍菲建议,一是尽快制定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保障政策,积极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二是完善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共同分担生育成本机制。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性的薪酬实施保护,不能随意扣减原有的薪资待遇。实施有利于企业妥善安置产后女职工回归岗位的引导性政策,如在女性就业比例较高的行业或企业试行税收减免、发放就业补贴等。三是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鼓励用人单位将部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依法采取灵活上下班时间、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加强女性权益保障,为女性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提供便利。
(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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