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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盗铃及其他

发布时间:2025-01-08 21:16:40

  《掩耳盗铃》这则寓言故事出自《吕氏春秋》“六论”之中的《不苟论·自知》其原文大概是:“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也!”我们最初接触的是白话文,就是当做一个小故事来看的;中学时期的课外辅导,见过如上被删减了的原文;及至长大成人,喜欢古籍,所以《吕氏春秋》也在学习之列,也写过一点学习笔记。现在重读,还是禁不住内心的冲动,简单地说一点点吧。

  如果想通俗地了解掩耳盗铃的含义,现代网络会告诉你答案:这个寓言故事通常被用来比喻那些自己欺骗自己的愚蠢行为。它告诉我们,我们不能仅仅因为自己不愿意面对某些事实,就认为这些事实不存在或者不会影响他人。这个寓言强调了诚实和面对现实的重要性。看,说的多好啊!小时候我们最怕对号入座了,担心自己被别人认为是不诚实的,所以会以各种自认为聪明的方式方法来掩盖自己的言行举止,殊不知如同诸多电视电影标明的“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才发现我们的担心是多余的。

  一个“盗”字无疑就注明了该文的对象是个小偷,是个强盗,是个不光彩的货色,它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的人群是截然不同的,它与文明、高贵、伟大、睿智的光辉精神形象是背道而驰的,它与芸芸众生之间存在巨大的反差、巨大的对立、巨大的排斥性,它的第一个引人注目的标签就是强盗,而令人恶心的是它的“掩耳”,掩盖自己的耳朵,担心自己听到,更担心别人听到。可现实情况是,大家都看到了,知道它是小偷,明白它是强盗,但是它呢,充耳不闻、闭目塞听,漠然置之、听之任之,无所顾忌,自行其是,一以贯之、自欺欺人。种种劣迹集于一身,它便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无赖,成了恬不知耻的流氓,成了杀人越货的强盗。它的拙劣的骗人的手段让人触目惊心,但它们骗人的目的更加令人瞠目结舌,那就是自私自大、自满自傲、自利自骄、自负自恋、自以为是,一但陷入这种思想禁锢、思想包袱、思想封闭的状态,很容易为了一己之私而冒天下之大不韪以至惟所欲为、暴戾恣睢、跋扈自恣、横行霸道、作威作福,继而至于妄作胡为、为非作歹、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当它觉得“老子天下第一”的时候,自信“唯我独尊”的时候,感觉“无法无天”的时候,便会滋生一种狂狼的“无人能敌”的“英雄情结”或者“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豪横。行文至此,忽然瞥见身旁的一本《周易》,“易”有变易的意思,“易”也含有简易的意思,就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质的变化,以至于革故鼎新,以至于乾坤倒转,以至于“乾刚坤顺,比乐师忧。”刹那间通晓了一点自知之明的韵味。

  所以说,面临突发事件,采取封闭、打压、钳制、暴戾、粗鲁的手段,绝不是化解问题、不是解答疑惑、不是小惩大诫,不是惩恶扬善、不是治病救人或者说自救,而是讳疾忌医、文过饰非、藏污纳垢、自寻死路,宋·周敦颐《周子通书·过》(第二十六章)说到:“今人有过,不喜人规,如护疾而忌医,宁灭其身而无悟也。”意思是说执迷不悟、枯恶不悛、死不悔改,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仲由喜闻过,令名无穷焉。”仲由即子路,“七十二贤”之一。这中间更多的是所谓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问题,如果本末倒置,用这样令人不齿、丑恶贪婪、粗暴残忍的“三观”来欺骗他人、隐瞒罪恶、包庇同类,无疑是闯进了畜牲的世界,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神魂颠倒、不知所措了。那不是教人以善,而是以恶制善、倚强凌弱、弱肉强食,从而将一个阶级、一个群体降维降格成低等的动物集群。

  这样的警诫还少吗?尤其是在当下,也许未来会更加骇人听闻,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请各位拭目以待吧。

  所以《吕氏春秋》在该章有前文“存亡安危,勿求于外,务在自知。”并且列举了许多范例“荆成、齐庄不自知而杀,吴王、智伯不自知而亡,宋、中山不自知而灭,晋惠公、赵括不自知而虏,钻荼、庞涓、太子申不自知而死”总之一个结局:都没有好下场,因此概括出这样一个警诫“败莫大于不自知”仔细再看,惊诧不已,原来我们都是井底之蛙,因为掩耳盗铃的比照对象并不是我们,而是高高在上的统治阶级“为人主而恶闻其过,非犹此也?恶人闻其过尚犹可。”不要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对等而混淆了巨大差异的定义范畴。古人诚不欺我矣;今人将炫外以惑愚瞽(群众是瞎子)也?甚矣哉,为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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