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5个九龙江山水工程项目实施市、县(区)获正向激励
(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根据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绩效评价结果,省财政厅日前下达最后一批正向激励资金4500万元,对涉及的15个项目实施市、县(区)给予分档奖励。
九龙江山水工程计划总投资78.61亿元,子项目57个。自2021年5月实施以来,省财政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分三年安排9亿元奖励资金,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对市、县(区)分档给予激励,并对重点支持的10个精品示范工程给予创新示范激励,同时按照吸引社会投资的20%给予叠加奖励,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
截至目前,九龙江山水工程项目已基本完工,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流域内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主要流域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95.4%,小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91.6%。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经验,龙岩漳平生态脆弱区域修复及森林保护能力建设项目入选全国山水工程第二批优秀典型案例。
获得正向激励的第一档为:芗城区、漳浦县、龙文区、漳平市;第二档为:龙岩市本级、平和县、龙海区、漳州市高新区、连城县;第三档为:永春县、长泰区、漳州市本级、新罗区、南靖县、华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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