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林权改革引领乡村振兴,林草产业蓬勃发展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钱龙)今年4月,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随后,山西省林草局围绕改革任务,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改革热潮。各市县积极响应,全部出台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林长令,形成了“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林草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山西省林草局作为牵头部门,联合相关厅局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推进林权登记方面,省林草局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做好林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时间节点和任务路径,推进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9个县举行了林权类不动产证书首发仪式,新发放了12317本林权类不动产证,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
此外,省林草局还聚焦林改四问,完善了配套制度体系。通过签署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印发配套政策文件等措施,形成了1 1 4 5的制度体系。目前,全省国有林场已结对多个村社,带动群众增收;生态护林员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提升;乡土专家在基层开展技术培训;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和政策性森林保险为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了风险保障。
在试点先行方面,省林草局梳理出了推进改革任务的十大行动、九大机制、102条实施路径,并指导晋中、长治、晋城等先行市和27个试点县先行先试。截至目前,3个先行市从事林业人员达到17余万人,实现林草产值172.43亿元;全省林草产值达到707亿元,提前完成了“十四五”规划目标。27个试点县勇于探索,破解发展瓶颈,制定扶持政策,建立落实机制,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乡村振兴的新亮点和群众增收的新引擎。
山西省林草局改革发展处处长邢俊华表示,下一步,省林草局将继续与相关厅局和各市县加强沟通协作,持续抓好《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集体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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