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医保局、国家移民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吸引更多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创业和为国服务。
《意见》指出,留学人才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留学工作方针,建立完善覆盖全体留学回国人才的服务体系。
《意见》明确,将留学回国人才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促进留学回国人才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留学人才回国创办企业,鼓励留学人才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为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意见》提出,要规范留学回国人才学历学位认证,不断提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专业化水平。强化留学人才联系和出入境便利服务,畅通留学回国人才评价渠道,规范人事档案管理,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加强留学回国人才服务窗口建设,探索建立留学人才“一条龙”联系服务机制,不断提升留学回国人才服务水平和能力。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代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解决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留学人才发扬留学报国传统,讲好海归故事,营造良好氛围。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