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勐腊县:文明实践结对共建,共绘桃花水母和谐共生新画卷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桃花水母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堪称水环境的“晴雨表”,桃花水母,又名桃花鱼,其外形像一把撑开的伞,通体透明,它们无头无尾呈圆形,晶莹透亮,柔软如绸,身体周边长满了触角,中间长着五个呈桃花形分布的触角状物体,是一种生活在淡水中的小型水母。据了解,桃花水母最早诞生于约5.5亿年前,珍贵度可媲美大熊猫,有水中“活化石”之称。
桃花水母为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力实施生态优先行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11月21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与西双版纳望天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了一场意义深远的挂牌仪式,正式挂牌成立了“桃花水母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联络点,夯实文明实践结对共建成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保护桃花水母栖息地。
为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一步巩固品牌成果,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与西双版纳望天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初步共识,将于即日起至2025年2月到4月桃花水母活跃期间,联合开展“桃花水母栖息地保护”暨“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之寻找桃花水母研学游”系列文明实践活动,共同追寻桃花水母踪迹、开展法律和科普宣传,呼吁周边群众及来访游客保护生态环境,共同守护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硕果。
据悉,今年以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提升“桃花水母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品牌影响力,通过围绕“桃花水母栖息地保护”这一核心,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以检察公益诉讼优化全县生态环境。一方面,持续夯实公益保护成果,今年以来累计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9件,督促清理河道垃圾130余吨、清理水葫芦500吨;累计督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增殖放流3万余尾。另一方面,县检察院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先后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关于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深检企协作,与望天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文明实践结对共建协议,创新提升涉环资类案件质效,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
下一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与西双版纳望天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将以“文明实践 ”为融合点,全面发挥生态检察实践基地作用,共同开展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游客和周边居民普及桃花水母等极危物种的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营造一个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美好家园。
来源:勐腊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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