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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群众“保护伞” 聚焦巨灾保险的“大理模式”

发布时间:2024-11-11 12:07:40

巨灾之下,保险作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逐渐被放大。在一次次救灾和赔付之中,也促进了全社会巨灾保险意识的觉醒。

“云南大理巨灾保险”是全国首创且迄今为止连续投保时间最长的指数型巨灾保险试点案例,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关注,亦被称之为巨灾保险的“大理模式”。

“云南大理巨灾保险”是什么?建立以来发挥了怎样的价值?又有哪些经验可探寻?一文带你了解。

  什么是“云南大理巨灾保险”?

  2015年,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相关厅局和各级保险监管单位的指导和支持下,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保险)作为主承保人承办“云南大理巨灾保险”业务,经过10年的升级迭代、扩面推广,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行业协同、因地制宜、专业引领”的特色巨灾保险之路。

  10年的升级迭代,“云南大理巨灾保险”模式取得了不少创新经验——

  ·量身定制地震指数保险。创新研发了震级指数型保险产品,根据触发震级分档定额赔付农房损失,无需现场逐户查勘定损和提供损失证明资料,实现一书(索赔申请书)即付,解决了巨灾保险难以快速大范围提供现场承保理赔服务的难题。

  ·确定政策性保险保障对象。将政策性巨灾保险保障对象确定为农村住房和大理州居民,为最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影响但在市场化条件下又难以获得巨灾保险保障的地区和群体提供现代金融保险服务,充分体现政府的民生关切。

  ·扩展自然灾害保险保障。在延续地震指数保险的基础上,对住房和人员扩展承保了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12种责任。对扩展的“小而散”自然灾害保险保障采用现场查勘和赔款到户办法,在保证保险理赔工作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

  ·夯实跨界融合创新基础。在试点中先后构建了巨灾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等“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开放式专业平台,组建了保险行业云南巨灾保险工作专班,建立了直保再保一体化协同创新机制,为巨灾保险功能性的有效发挥提供智力支持。

  ·完善工作操作规范。设计和实施“两比例 三公示”等措施落实民生关怀。“两比例”即赔款用于农房恢复重建的比例不低于70%,用于村内基础设施的比例不高于30%;“三公示”即开展承保公示、核损公示、赔付公示工作,将知情权精准到户。

  10年的扩面推广,“云南大理巨灾保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大理模式”在第一个三年试点期内,保险赔款(农房损失赔偿)占民房损失的比例达到22.80%;整体试点期间保险赔款占民房损失的比例为4.16%,其中单次事故最高赔款占比达29.17%,在社会治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试点期间,在未发生7.0级以上地震的情况下,保险单次地震赔款放大比例已达3.3倍(漾濞地震),有效降低了财政突发性大额支出压力。截至2024年6月,云南各地试点已完成7次地震和多次其他自然灾害理赔,累计赔付金额超1.23亿元,赔款惠及农户约6万户,其中重建10,961户,修复47,982户,死亡赔偿14人,是国内迄今赔付最多的地震巨灾保险项目。

  “大理模式”创新方案实现了从地震单灾因保障到多灾因保障、从当地居民保障到全体自然人保障、从境内灾害保障到涵盖境外灾害保障、从完全政策性保险到附加商业保险等一系列优化升级。

  目前,巨灾保险发展整体存在保障形式较为单一、配套支持政策体系尚未形成、认知存在较大误区等问题,“云南大理巨灾保险”作为先行者和探路者,同样依然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下一步,诚泰保险将因地制宜创新巨灾保险供给,优化保障覆盖、逐步扩大巨灾统保覆盖面等方式,推动巨灾保险高质量发展,深入参与政府社会治理、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用心用情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云南网记者 郭建丽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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