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希娴)家庭承包林地剩余期限10年以内的,可依法提前确认延包合同;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可以向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发证……近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乡村振兴和亿万农民福祉。围绕“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这4个问题,《方案》提出了理清权属,加快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健全机制,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管理,平衡森林资源保护利用;聚焦重点,大力发展现代林产业等六项措施,旨在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依法保护农民和林业经营者的集体林权益,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云南是集体林大省,全省林地面积3.75亿亩中,集体林2.99亿亩,占80%。森林面积中,集体林2.48亿亩,占78%。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林农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继续深化改革,我省将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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