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贺凯)10月31日,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永明率队做客《金色热线》直播节目,围绕我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双拥共建、典型培育、权益维护、褒扬纪念、服务保障等工作进行了解答交流。省双拥办专职副主任王文跃介绍,近年来全省军地有关部门积极适应改革强军新形势,紧紧围绕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彰显军人荣誉尊崇、激励官兵强军实践,积极发挥双拥工作优良传统,高度重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
据悉,2024年3月,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双拥办联合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从五个方面进行明确,对“学前、义务、高中、高等”四个阶段的教育细化了优待政策,尤其是对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军人的子女,在国(境)外执行任务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获得勋章、荣誉称号、三等战功和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军人的子女等,享受当地教育优待政策。对满足条件的军人子女,在中考时分层次享受照顾加分优待。如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5%降分录取,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10%降分录取。
此外,驻军驻地不在州府所在地的,也能协调到州府所在地优质学校入学。这些实实在在的拥军举措,较好地满足了官兵对子女教育优待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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