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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兰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邓兴:法槌起落解纠纷 司法为民践初心

发布时间:2024-10-31 08:07:40
邓兴(前)参加宪法宣誓

  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工作25年的傈僳族法官邓兴,先后在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兰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5年来,他从一个司法审理工作的“门外汉”成长为三级高级法官,耕耘三尺法台,足行峡谷大地,在法槌起落、群众矛盾纠纷调解中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用公平公正温暖边疆各族群众的心。

  “我的工作理念是严格依法,对群众充满感情,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提升自己能力,时刻铭记自己法官身份,坚持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诉求、努力为民解忧。”邓兴说。

  1999年4月,邓兴进入福贡县法院工作,由于之前他学的专业是机械制造,对法律基础知识知之甚少,工作压力大。“我认真观察老法官审理案件的全过程,回到办公室和家里后,翻书学习。决心用自己的辛勤跋涉,去感受法律的脉动,去探寻法的精神。”凭着一股“我要干好”的韧劲和对司法工作的热爱,邓兴向同事学、向书本学、在实践中学,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2002年、2006年邓兴参加了云南大学法律专业函授大专班和云南大学法学专业函授本科班,并顺利毕业。通过3年的持续努力,邓兴于2007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邓院长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对各类法律案件有着深入的理解和精准的把握。他与时俱进,带头学习,注重理论与工作实践的结合,不断提升自己和法院干警专业素养,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兰坪县人民法院书记员何晓霞说。

  邓兴是土生土长的怒江人,精通傈僳语、怒族语,长期坚持在审判一线办理各类案件,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2022年,在处理一起群众间的生产生活案件时,邓兴用傈僳语与当事双方沟通,把法律适用和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摆事实、讲道理,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努力化解双方矛盾。经过一个上午的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邓兴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千方百计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司法获得感。他提出了“重心下移、关口前置、触角延伸”的工作理念,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站,推行“24小时自助智慧法院”,实现人好找事好办,有效解决法院上下班机制与部分当事人时间存在冲突的问题。

  巡回法庭的设立是中国司法制度的创新之一,山地农田、屋前树下都是法官们开庭的地点。邓兴和同事们爬高山、过索桥、钻山林,用脚步丈量司法为民路,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力求为各族群众提供更阳光、更规范、更便民的立案诉讼服务。

  “当时交通条件不好,在福贡乡村开展巡回法庭办案,走三四个小时到现场是常态。”邓兴说,把具有普法意义的庭审现场“搬”到群众身边,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我将以荣誉为动力,以鲍卫忠同志为榜样,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严格公正司法,不断创新工作举措,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法治的保障中绽放得更加绚烂。”

  云报全媒体记者 李寿华 通讯员 和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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