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91起,罚款1.49亿元。其中,办理涉及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刑事犯罪等环境违法案件73起,其中查封扣押9起,责令企业限产停产2起,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40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起,有力打击了主观故意、恶意排污的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执法局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动,共查办“两打”环境违法案件65件,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2件。严肃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共检查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645家,涉嫌环境违法立案查处41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家,处罚331.82万元。
对螳螂川流域、红河州倘甸双河流域、洱海流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检查了603家单位,发现存在环境问题427家,涉嫌环境违法立案查处99家,形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报29份。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管执法,对破坏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严肃进行查处,开展重点高原湖泊流域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共办理破坏自然保护地违法案件4件,处罚67.5万元,对滇池、洱海、抚仙湖等5个州(市)的重点高原湖泊流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954家,立案查处涉嫌环境违法企业171家,处罚金额913.29万余元。
截至目前,已完成赤水河干流164个排污口的整治任务,整治率100%;一、二级支流710个排污口已完成693个整治任务,整治率达97.6%。
与此同时,省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采取差异化执法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今年以来,全省纳入双随机监管污染源总数为16080家,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0621家(次);办理轻微违法依法免予处罚282家,免罚金额6629.42万元。通过开展“以案释法”“送法入企”活动、发布典型案例等,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1702家次,发现问题企业125家,立案查处19家。
为进一步夯实监管执法基础,今年以来执法局从全省共抽调选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技术骨干89人,参加9轮次的异地监督帮扶工作,5个典型案例被生态环境部采纳并对外发布,25人获得部执法局监督帮扶表现突出人员书面感谢。
积极参与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共派出160人次,对昆明、曲靖、红河、文山、昭通、普洱、大理、版纳、玉溪、临沧、德宏、楚雄、丽江、怒江、保山等15个州(市)60余件重点件、回访不满意件及部分反复投诉举报件开展督导帮扶及调查,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圆满完成边督边改工作。牵头21件“生态为民”行动群众举报件的办理,派人到一线进行指导帮扶,确保群众举报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此外,建立省级执法人才库(含师资库),全面升级移动执法系统,颁布印发《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推行电子督办机制,实现指挥调度、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稽查考核全过程闭环管理,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云南网记者 张梅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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