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作为我国新兴的旅游业态,近年来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无数的年轻人前往乡村找寻“诗和远方”。它不仅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亲近自然、体验乡村生活的机会,同时也为乡村地区注入了经济发展的新活力,推动乡村振兴的蓬勃发展,但发展中也面临着很多问题,而乡村振兴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健康的运行,就必须要在发展中把握好“三体”。
一是彰显乡村主体资源特色。乡村旅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独特的资源特色。一号文件指出要“深入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每个乡村都拥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自然景观和民俗风情,这些是乡村旅游的宝贵财富。我们必须保护乡村的自然生态环境。乡村的青山绿水、田园风光是吸引游客的关键要素。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坚决杜绝过度开发和破坏行为。同时要挖掘和传承乡村的历史文化,乡村的古建筑、传统手工艺、民俗活动等是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可以通过修复古建筑、举办民俗文化节、开展传统手工艺体验等活动,让游客领略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并且创新乡村旅游产品和服务。乡村旅游不能仅限于“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的传统模式,而应结合乡村资源特色,开发出具有创新性和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例如,一些乡村推出了乡村民宿、乡村露营、乡村研学等新型旅游产品,满足了不同游客的需求。
二是凸显乡村受益主体农民。乡村旅游的发展,其根本目的是让农民受益。农民是乡村的主人,也是乡村旅游的重要参与者和受益者。要想方设法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一方面,要鼓励农民参与乡村旅游经营。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培训、资金支持、政策优惠等措施,鼓励农民开办农家乐、民宿、农产品加工等旅游相关产业。同时,引导农民树立品牌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另一方面,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真正得到实惠,通过与企业合作,采取“公司 农户”的模式,实现企业与农民的互利共赢。
三是强化乡村建设主体政府。政府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引导和支持角色。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为乡村旅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加强规划引领,政府要结合乡村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区域和发展路径;加强对乡村旅游规划的执行和监督,确保规划的落地实施。通过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引导乡村旅游有序发展,避免了盲目开发和重复建设。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可以通过出台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旅游发展。要加强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乡村交通、水电、通讯等条件,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保障,通过整合各类资金,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了乡村旅游的品质和吸引力;加强市场监管,政府要加强对乡村旅游市场的监管,规范乡村旅游经营行为,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乡村旅游安全的管理,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通过建立乡村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乡村旅游市场的监管,提高乡村旅游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高阳镇 宋科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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