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立德树人导向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我省持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
东南网9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朱子微) 25日,正在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省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持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省家庭教育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报告显示,为确保家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省妇儿工委在全国率先制定23个部门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职责分工。省级财政也安排家庭教育工作经费超800万元,下拨“福蕾行动计划”专项补助资金1亿多元,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在内的关爱服务。同时,省妇联在全国首创“家庭教育特派员”制度,选派10361名“家庭教育特派员”进驻3745个社区(村),展开入户指导、咨询服务。全省建设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3050个、村家长学校1.3万个,基本实现覆盖。
但从检查结果来看,家庭教育理念依旧存在偏差,家庭教育机构建设仍然有待加强。检查发现,社会对教育质量的评价主要还是看分数、看升学率,存在“重智轻德、重知轻能”的不良倾向。同时,市、县(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长学校)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还存在机构不健全、专职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导致部分家长求教无门。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将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全面融入教育评价体系中,明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努力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评价惯性,推动教育评价标准从“重智”向“五育”融合发展、从“育分”向“育人”转变。同时,常态化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广泛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家庭教育方法,编写分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并探索以循环教材或线上平台等方式免费提供家长使用,为社会提供规范标准、便捷易得的家庭教育资源,并明确家庭教育工作专门经费,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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