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贡市彩灯文化保护条例》发布 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崔青 摄影报道
9月24日,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自贡市彩灯文化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通报《条例》相关情况。据悉,该《条例》是国内首部以彩灯文化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自贡彩灯文化始于唐宋,兴于明清,盛于当代,已有上千年传承历史,融入了自贡井盐、美食、川剧等区域特色文化,因而特色鲜明、传承有力、影响深远,其独特魅力为社会广泛认可,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同时,《条例》明确了保护责任人及其职责和处罚措施。对列入保护名录的彩灯文化资源的保护责任人,按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予以明确,并规定了保护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职责,以便《条例》的贯彻执行。对侵占、破坏列入保护名录的保护的遗址、遗迹、建(构)筑物、实物、资料等彩灯文化资源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等,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在彩灯文化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条例》创新设立了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代表人制度,对熟练掌握、运用和传承彩灯传统制作技艺并认定为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代表人的个人或者团体,明确其权利和职责,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为促进彩灯产业发展,《条例》在理论研究、技术创新、产权保护与品牌建设、人才培养、文旅融合等方面做了相关的规定,进一步引领彩灯行业走向市场化、产业化与规范化,促进自贡彩灯文化的传承创新和传播利用,持续扩大自贡彩灯品牌影响力,推动独具自贡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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